小的剛出社會有個很苦惱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大
原本想去A公司有投履歷但遲遲沒有回應後來拿到B公司offer後才被A公司通知面試
後來在B公司上班後幾天跟A公司一次面試
但後來到A公司二次面試被問到有沒有在到其他公司上班
當下直覺反應回答”沒有” 但事實上已經做了一個月
後來人資核薪完之後也有問有沒有在上班
但想一想還是先回答現在沒有工作
在B公司上班快兩個月後拿到A公司Offer
內容說”務必”要繳交上一間公司離職證明和勞保最後轉出證明
如果我繳交B公司的勞保轉出和離職證明會因為誠信問題影響聘用資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