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ppercan (peppercan)
2019-07-01 23:42:01如題,只是個小企劃,連合約都沒見過,簽禁止競業不是斷人生路嗎?
明天就要去簽這些東西才能拿最後一筆薪水了。但非常不甘心,也不是我自己要離開的。
這是不合勞基法的吧?
作者:
AISC (AISC)
2019-07-01 23:57:00要有補償金 傳產很多是簽爽的… 除非是在職訓練契約
作者:
stts (微笑背包客)
2019-07-02 00:12:00沒給錢就沒有差
沒有簽約金,離職後沒有0.5月薪6個月的離職補償,這種約基本上簽心安,打官司公司也不會贏。
勞動基準法第9-1條看一下 公司沒有給你合理補償就沒有競業禁止的有效性 而且是不得約定喔罰則是第79條 處罰鍰2萬元~30萬元
作者:
jily (吉利)
2019-07-02 00:55:00沒有期間補償金都沒用 沒差
作者:
SSSONIC (...)
2019-07-02 02:02:00不簽它敢不給薪水嗎?
作者:
yyhy (凹烏)
2019-07-02 06:32:00不給薪水就檢舉啊,不用簽吧
這種東西不是報到的時候就要簽了嗎?離職才給你簽是哪招
作者:
chiichi (chiichi)
2019-07-02 20:56:00我之前也簽過 但似乎不用在意
作者:
tsuneo (明樂)
2019-07-02 21:37:00沒給錢不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