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某天收到透過104系統發來的公司通知信
小弟也回覆有意願前往
不久後對方發來了通知
一般來說應該不都是HR看到適合人選資料後,再轉給用人單位的主管,用人單位主管看過後覺得合適再請HR對求職者發出面談邀約才對嗎?
沒關係,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內部程序,給予尊重。
過了幾天後對方發來了公司制式的履歷表要我填寫
收到後即於當天回覆給對方,
隔了幾天後對方給了以上回覆,看到當下真的是台灣人問號,感覺個資就這樣被拐走了,104履歷內容跟他們請我填寫的內容有87%像,真的搞不懂他們審核的基準點為何…
就當做是個奇妙的經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