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我向公司請了2個月育嬰假,
才剛休沒幾天就被資遣,
因為公司是保外面的工會,
以致沒辦法領失業補助,
多次協調後公司認為自己沒錯,
但我想走勞資調解時又說怕查帳,
要我回去上班,我不想回去被弄,
才又只能依公司處理,
現在說明天領錢要簽資遣和解書,
讓我又想走勞工局,
但之前打去諮詢時,勞工局只請我填線上申請書,並未多說什麼,所以想請教一下,
我自己有查了一些該有的權益:
資遣費、前一個月產假薪資(公司有扣這個月勞健保費)及30日預告工資、
還有失業補助
以上不曉得是否正確
另有沒有可能調解到最後要請我回去上班?
在此先謝謝善心人士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