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根據主計總處今(16)日公布最新統計,台灣去(2018)年受雇者工時過長、每周工作超過50小時的比例為5.9%,較前(2017)年持平,為近11年以來低檔,且工時條件優於日本、韓國。
主計總處發布最新國情統計通報指出,受到產業結構、勞動市場特性、相關法令及家庭政策影響,台灣的受雇者工時過長比例略高於OECD會員國中位數5.5%;並遠低於韓國的25.2%及日本的17.9%,換言之,勞工的工時條件優於日本、韓國。
主計總處指出,台灣自2016年元旦起,勞工法定正常工時由每2週不得超過84小時,縮短為每週40小時,同年12月21日再修正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進一步落實勞工「週休二日」,因而使台灣的工時過長比率維持在2008年以來低檔。
從性別來看,台灣歷年來女性受僱者工時過長比率均低於男性,去年女、男性分別為 4.6%及 7.0%;與前(2017)年相較,女性續降0.2個百分點,是自2006年以來最低。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716/14911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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