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10-14 00:33:00成立工會…然後呢?這不是雇傭, 成立工會有個屁用承攬就是風險轉嫁的概念,規定的越多,發包方就只是通常寫進承攬合約,問有沒有人要接而已這種自營式運輸業,在重機械車輛(吊車, 堆高機,聯結車)就已是一堆案例囉
作者:
saram (saram)
2019-10-17 08:55:00承攬就是自己當雇主,自己也是員工.個體戶啦.不給勞保,是要在法律上斷掉雇傭關係.你既然月入八萬元,你自己去加工會保就行.還有意外險,你自己也要斟酌情況,加個五百萬元險(工地行情)扣一扣,是划得來.人家沒有對不起你.你是成年人,你簽了約.現在很多小企業受夠勞基法了,經常被員工告到勞工局.乾脆徵人啟事上說時薪XXX元.或粗工日薪1200元.更有業者發薪水不經銀行轉帳(會留下紀錄),發現金,薪水袋上不印哪一家企業的名號.萬一有爭議,你就拿不出證明去檢舉他.所以說,看開一點,就承攬吧.自己要關心自己,要投保,騎車要注意.這時代沒有奴隸,沒有剝削.別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