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到職日前離職的問題

作者: vatrice828 (彼得林)   2020-02-11 10:22:18
想請教一下
我們公司的特休是用到職日計算,
我的到職日是2016/3/15,
若工作到2020/3/15(滿四年可以領特休14天),
倘若我在2020/2/15 離職,
差一個月才領的到的特休(2020/3/15),
是否可以按比例計算轉現金?!(照勞基法)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20-02-11 10:26:00
沒有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20-02-11 11:34:00
法律來看不用給你 除非公司佛心
作者: choucy (choucy 2011)   2020-02-11 14:26:00
可以
作者: artistno1231 (我要飛的更高更遠)   2020-02-11 17:45:00
公司若在03/14前叫你走的話,你就領不到了...
作者: rabbit829 (猜不透)   2020-02-12 00:30:00
3/15再遞離職,這樣你後面都用特休請掉,真的沒有佛心公司
作者: hello3750 (坐著吃果凍)   2020-02-12 09:31:00
給你是多的福利 通常不會
作者: happycat1245 (白影號:號:)   2020-02-13 18:35:00
依法公司沒有義務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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