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更新後續*
今天主管與老闆確認後跟我說明...
「當初面試是談全薪,過試用期後的全勤獎金是為了激勵員工,公司*額外*給予的福利所
以並不包含在全薪,因此生理假比照病假辦理」
當時我並不服氣搬出性平法,甚至說明這方面我會詢問勞動部,但主管依然強調那是額外
福利,說若我要去問勞動部可以去。
最後說到後面(反正就一直洗腦我說面試是那樣談好的,員工守則上也有說明),主管態度
放軟並希望我能理解與諒解公司發放全勤獎金的用意,不要為了那一點錢破壞彼此的和氣
與誤解公司。
因為這次生理假和全勤獎金的事件,老闆似乎也決定之後將刪除這條福利....(怕事後又
有爭議吧= =
老實說若真的去檢舉,公司可能會站不住腳,所以最後才用委婉的方式要我有同理心之類
的...??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待?
希望各位自己勞工的權益好好捍衛~
※ 引述《hanamai (櫻舞鳴)》之銘言:
: 上個月跟公司請了一天生理假,按性平法規定查到了以下
: https://i.imgur.com/eXmp76T.jpg
: 今天剛好是發薪水日,發現被扣了全勤...
: 去問了一下偽人資(她專長是財務非人資,曾經還要我幫她打去勞動部問關於人事問題..
.)
: 她跟我說
: 「理論上我們的全薪沒有含全勤,全勤不是經常性給的」
: 這樣的說法合理嗎?
: 畢竟當初面試也沒有提到全勤屬於非經常性,員工手冊也沒有寫到這條。
: 盼專業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