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這樣,本人前年從某家族企業被資遣,因為現任公司offer簽核的時間較長,在不
確定是否取得offer的狀況下曾經去一家小公司工作直到現任公司的offer下來後才離職,
這段期間持續三周,而今年本人因為家中問題需回台北工作,目前取得兩家公司的offer
,只是看到有新聞報導有人因為隱瞞經歷被發現而被認定是欺騙而開除,看到這邊感覺心
裡毛毛的,因為我履歷中並沒有加入這段三週的經歷,想請問新公司入職時人資有辦法查
到這段三週的經歷嗎? 至於現任公司並沒有問我為何繳交的勞健保轉出單為何跟履歷上
寫的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