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某公司上班了兩年,
但公司在去年十月開始缺繳勞保,今年二月資遣員工,
我在三月去辦理了失業補助,今天收到勞工保險局來函,
因為公司缺繳勞保,所以不發失業補助給我,
要我收集資料表示公司有扣繳勞保,如薪資單之類,上面要附大小章。
把證據回傳給勞工局才能請領補助。
但問題來了,就算公司缺繳己個月,
我也有一年以上的勞保資格,應該可以請領吧?
而現在也沒人在發紙本薪資單,都數位化了,直接寄mail的。
我也連絡不到老闆,沒辦法拿到任何的扣繳證明。
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解呢?
今天我照來函上面的號碼,打了一整天的電話,都沒人接,
勞工局這麼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