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前陣子找工作時,在人力銀行上面看到一份來自外商的公司,薪水待遇38-4x,投了之後
也很榮幸獲得工作,但不曉得是否是因為自己將之前的薪資誠實以報,開出來的薪資只有
33k,後來寫信給人資詢問是否是試用期的薪水,人資的回覆說「過了試用期一樣是這個
薪資,但內部半年考核一次。」
因為一面完後等公司二面的這段期間,其實我推掉了比他現在開的薪資要高一些的工作,
主要就是因為以為可以有更高的薪資
在此想請問一下大家如果遇到像這樣的問題,大家會如何反應?
而且我記得現在法規好像有規定刊登的薪資要明確? (不確定對錯,若有誤請各位指教
)
作者: giddens123 (心心的心心) 2020-07-30 02:46:00
離職吧,找之前公司問還有沒有缺
建議投訴檢舉 這個差到五千以上表示是慣犯你之前喜歡的其實都是假的形象 裡面一定一堆垃圾
作者:
GA389434 (GA389434)
2020-07-30 08:29:00通常刊登的薪資是最低薪 如果再低建議別去
所以對於之前公司的薪水都不能誠實以報 資方很心機的
作者:
GEoilo (我不想~~)
2020-07-30 09:25:00就是有號稱缺錢台灣奴會乖乖進去,才養成巨嬰慣老闆
外商給這薪資把你當猴子耍就千萬別去了 否則只是助長
一定要投訴 我之前去中和的威剛就是這樣 104直接跟我聯繫請他們改正
作者: sogcon (mary) 2020-07-30 11:48:00
檢舉完就趕快離開吧
作者:
petguy (petguy)
2020-07-30 12:57:00勞健保扣掉前的金額38?
兩個可能 1刊登不實 2看前薪較低 不願給太高如果是2 部分台灣人資沒有前薪參考 就沒有核薪技能
作者:
GoGoJoe (gogojoe)
2020-07-31 00:19:00沒有這樣寫的 獎金歸獎金你不會怕領薪水時又少了 就去吧
拿offer+刊登職缺兩個證據(截圖或網址)直接檢舉
作者:
houjay (煞氣a傑)
2020-08-02 17:37:00投訴然後爆料啊
作者:
Garibay (Set me free)
2020-08-03 15:46:00是中部的手工具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