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7月底時 收到A公司的offer 當時報到時間是壓在8月初
而我因為還有B家在等 便跟他要求晚兩周報到 但並無跟他說原因
A公司HR也已先傳offer電子檔給我 並要我回簽錄取報到通知
而當時我也回簽了
但在前幾天又收到了B公司的offer
因B的待遇方面及交通都比較好我也較屬意B
我便寄了mail婉拒信給A公司HR
但因都未收到他回信 我不知道他是否有收到
怕下禮拜會被說沒去報到
想問各位的事 假如有寄婉拒信那還需要致電嗎?
另外回簽電子檔offer是否具有報到效力呢?
謝謝大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