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特休滿
半年->3天
一年->7天
兩年->10天
三年->14天
到職日2017年10月1日
離職日2020年9月30日
這三年沒特休也沒折算工資
*1應該有的特休日是3+7+10+14=34?
*2沒休折算工資34*1000=34000?
*3假如特休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特休扣掉例假日22天
34-22=12天剩餘
*4沒特休完折算工資12*1000=12000?
*5 202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這個月的月薪可以領嗎
可以的話是30000+12000=42000?<<<有薪假的概念對嗎?
怎麼比直接折算薪資還要好??
有大神可以解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