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記錄造假,下班時間後打卡繼續上班,加班不給加班費(因為前項事由),濫用
責任制(勞基法第84條的樣子)等等的狀況,在我上班的生涯中,幾乎沒有任何一家
能倖免於違法濫權。
當然還是有願意照著法規走的公司,但我的經驗是通常科技業、中大型企業比較願
意。一般小企業可能為了節省支出,還是寧願違法。因為利潤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
思維,這些企業會認為因為違法而招致的處罰,比自己貪贓枉法的成本還低。
此外,新聞有統計通常地處偏遠、人員教育程度低、傳統產業、小型企業,這些樣
本的違法可能性很高。
大家盡量避免去這樣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