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有朋友(我朋友不是我==)
是越南籍
目前在台灣讀某大學觀光學系
並在某知名連鎖飯店全職實習
(就是只需要上班不用上課 住飯店宿舍)
實習生是排班制
過年每天都要上班沒法休假
時間就是改休當月其他天
平常人手不足會加班
加班只能補休沒法換錢
但是讓人過年上班
不應該只是改休其他天
應該要有更多的補償吧?
另外加班只能補休我記得也不對?
很擔心外籍生不懂台灣法律 權益受損
但也不懂在學的實習生適用哪些法律
請問有大神可以解惑嗎?
感謝
大學應該是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吧第6-1條 學生實習期間於合作機構有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者,所定產學合作書面契約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適用勞基法的話應該是不能強迫補休才對可是當初書面契約萬一有什麼同意加班換補休之類的...這種生不生效可能要看看了
作者:
your0207 (Daughtry)
2021-01-19 20:35:00沒拿到加班費或補休再看吧
作者: kiosk (silence) 2021-01-19 21:12:00
就是國定假日調移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1-01-20 01:35:00照理說不是該有一例一休 過年長達一個禮拜 不可能都沒休看當初簽約是怎樣的工作型態吧 如果說要像平常上班族那樣見紅休假是不可太可能 畢竟你選擇的是服務業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1-01-20 07:10:00
就算之前簽了加班換補休也是無效
勞工局去問看看,我之前看建教生只能常日班,不然不能算建教至於契約簽訂那個,我沒注意到,但經過建教,政府應該是踩一腳不能讓廠商亂來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1-01-20 17:34:00如果強制只能常日班 廠商是能拒絕跟你建教合作
飯店最忙就是五六日跟節慶 學校需要實習的點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