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n1735 (ken1735)
2021-01-28 21:42:27各位大大好
小弟 因年資 所以要30日前預告離職
新工作預計三月第一個工作天上工
二月最後一天剛好28是星期日
1.想請問原公司最後離職日還可以寫28嗎
2.如果寫28這樣來得及在三月的新公司加保勞健保嗎
3.假如明天提出離職宣告 公司要我年前走人
我是不是可以拒絕?
想要好聚好散 請各位大大分享經驗
謝謝各位大大
感恩
作者:
jansec (大邪惡的小壞蛋)
2021-01-28 21:54:00跟你年資的離職預告日有關滿三年30日 公司要你提早走就是跟足薪或變資遣
1. 離職日應該會是2/26星期五,一般公司不太會讓人六日離職,還要多付薪水等等2. 就算是2/28離職也跟新工作的勞健保沒有衝突3. 可以拒絕,硬要你走就變遣,有預告工資、遣散費這些,成本不一定比讓你待到二月底少,所以也許公司會照你的希望讓你正常離職。至於年終獎金之類的,就看公司良心或是看有沒有合約規範了3....「就變資遣」
次日起算30日,1月29日提,30日第一天,剛好228第30天就算2月27、28是週六日,也要給你薪水,就是2月全月薪
預告期30天不代表公司要讓你待滿30天,幾乎不太會有讓你待到2/28然後多領六日薪水的情形發生
公司不要讓你待滿30天,就是要附預告期費用阿,勞基法規定就是這樣。沒什麼可以不可以
你提離職的預告期是讓公司做準備,如果公司表示不用到一個月,那就不一定要讓你待滿,而離職是你提的,公司為什麼要付預告期工資?如果公司資遣你,也會有預告期,如果公司要讓你早走,這種情況才要付滿預告期工資請參照勞基法第18條
大家是不是誤會了 提離職的人才可以決定離職日 除非資方願意提早資遣並給足到預告的離職日的薪水 不然公司是沒有辦法在員工依法提離職並押在228 卻只給到226 那樣就違法了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1-01-29 08:14:00離職日可以選28日沒問題,公司要你提早走就要付完到離職預告日的薪水,也就是要給2月的全薪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21-01-29 11:53:00我提哪一天就是哪一天吧 公司要我提早走至少要付完薪水啊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21-01-29 12:21:00某人不要亂教好嗎....離職日以勞工提的為主,並且符合法定的預告天數,這叫做「自願離職」公司認為不需要這麼多天,確實可以提前(但還是得符合法定的預告天數),這叫做「資遣」,得付資遣費。如果你今天就想讓他走,當然也可以,那你還得另外付「到勞工提出的離職日那天為止的薪水」
作者:
adoit123 (Bruce Hsu)
2021-01-29 12:51:00好像跟我日期一樣。
請問年資兩年的話是不是要二十天前講?我可以選擇過三十天再離職嗎?
chey不要亂教,離職日是協商出來的,員工說要長假最後一天離職,公司會同意的佔極少數。勞基法明令要發預告工資的狀況只有一個,就是公司資遣你,預告了,但要你在預告期滿前走人,才要發預告工資。
作者:
w69036j (阿哲)
2021-01-30 23:57:00ch講的才是正確的,某u根本亂講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21-01-31 01:28:00笑死,需要跟公司協商還叫「自願離職」???勞基法根本沒有提到離職日需要得到公司同意,也就是說依法提的自願離職日當然是由勞工決定在勞工願意出勤到2/28,但公司片面提前到2/26的情況下,是可以申訴討回那兩天的薪水的。所以某人講的根本是錯的,並不是「大部分公司都不會同意離職日押2/28」所以押2/26離職而是「大部分勞工都同意提前到2/26,或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公司凹了」
請問ch大大,228剛好是國定假日,補在3/1,請問是否連3/1也能領?論預告天數是28號,但補假日超出遇告日。又,若我的特休生效日剛好落在離職日,無法在生效日之後補休完,只能換成薪資,概念和228那個一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