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新年快樂。
我遇到的情況是這樣
應徵的是人力資源,十月開始到某物流業固定每周上四天
原本預計只有三小時,上幾天之後要派公司跟我要求希望配合增加天、時數。
所以變成每周六天,每天至少3.5小時,時數偶爾會變動,只會多不會少。
每月平均薪資都有超過一萬三千元
一月已離職。
後來去調閱勞退保資料
發現公司十到十二月都是用一萬一的投保薪資投保
而且是用每周第一上班天加保,第七天退保,隔天再加保這樣的程序去申報。
想請問先進
一、奇耙的加退保方式,有先進可以解釋一下這樣何不合理?
二、投保薪資這樣有問題嗎? 好像有牽扯到調整薪資的部分
因為一開始的確沒有預計上這麼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