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年資一年多一點點,剛剛獲得特休。
想請問,
我年前即向主管提離職,主管希望我留到月底。
於是順利在月底辦離職手續,順理成章的我填28號,但是公司表示27、28為非工作日(假日),希望我非志願填26號離職。
想說算了懶得爭這個只好填26號。
結果這個月收到薪資條,怎麼理因加上多三天特休未休所換得的換錢,就算少了2天被公司吃豆腐的錢還是比平常領得的少?
算一算才發現人資是以二月28天的方式來計算,導致我只領到26天的薪水。
想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如果你用特休去補27&28,那就去跟hr反應,請他算給你看啊
作者:
bgjc (小米 (喵))
2021-03-24 23:43:00你就只寫到26當然是給到26日錢啊。不然公司要你改28成26幹嘛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1-03-25 03:39:00你是自請離職,所以應該是自願離職單才對;然後單也是你自己同意的,上面壓得離職日本來就是哪天離職填哪天,你要爭有點難
就你這個例子來講,頂多是爭公司用不實手法誘導你簽名,但這很難舉證所以大家講什麼不要亂簽,一但離職了,你就不是公司的人了公司就不會對你留情面,你只是被搞小的,還有一推被搞大的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1-03-25 08:29:00用30來算你領更少不是嗎?26/28比26/30多啊,還是你想要28/30?但怎麼看你都沒有工作28天啊...目前看起來只有話術你從28改26那邊是陷阱
用30算是30-未出勤日數,月薪÷30×(30-2)
作者:
jackflu (jackflu)
2021-03-25 13:27:00懶得爭喜歡被凹都馬可以
作者:
TBTLoL (皮皮)
2021-03-25 21:04:00這家google地圖的評論不是很精彩嗎 我還買過這支賠錢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21-03-26 00:16:00原來是嘉聯益喔,網上評價嗯...
作者: lavign (一懸命部隊) 2021-03-27 09:01:00
二月天數少 日薪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