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 你的要求非常容易達到
問題是你一定不會願意在能接受你的興趣上班
直接說答案: 時薪制機動人力工作
然後待遇應該能很好心的在勞基法基本時薪上再加碼 10~20%
※ 引述《iiyenyuii (alice)》之銘言:
: 大家好
: 先不好意思說一句
: 我興趣是換工作 從不同工作可以學到不同技能
興趣是換工作不是問題
對專案性有免洗人力需求的工司很需要這樣的人
: 所以剛從上一份行政工作離職了
: 現在想進活動企劃公司
: 但是這行業很不好入手 都要有經驗的
: 想問我該如何進入呢
你對活動企劃公司有大的誤解, 他們很容易入手
因為他們經常很缺時薪制臨時人員
: 我過去是當了兩年半的背包客
: 很喜歡一直變動的環境
: 想問有什麼工作適合我?
這一直都不是問題, 完全符合時薪制工作的人力需求
而且橫跨各產業, 全世界各行各業都需要這方面的人才
非常適合喜歡變動環境的人
: 希望大家鞭小力一點
: 我知道愛換工作這件事很少人能接受....
時薪制工作除了學生外通常也很少人能接受, 所以通常俗稱[工讀生]
你們完美的一拍即合
但是, 如果你不能接受這樣充滿變動的就業環境/薪資條件
你必需從頭認真思考一件事: [你到底是不是真的很喜歡一直變動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