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問過HR版
雖然有所收穫,但是感覺還是比較非勞方說法
目前待過主要待過三間公司,一間軍事化小公司(3個月)
第二間比較像是果凍的公司待了三年(但是離職弄得很不愉快,老闆還派親信騷擾)
第三間公司比較友善的大公司,但是工作後不適合被離職後
後來主管有推薦我去其他公司
但是這三間對我的管理方式以及暗示都感覺得出來(二跟三是同一園區)
他們都有打電話去前公司徵信
想問一下,是把第二間公司的履歷跟第一間合併,寫第一間公司名字
這樣比較能技術性規避第二間公司的追殺?(第二間公司網路評價很差,會顛倒是非)
還是有其他的方式,可以避開第二間公司的影響?
還是乾脆轉行或是到中國 新加坡工作,比較不會有影響?
但是就算轉到中國新加坡去,他們跨海撥電話給第二間公司,那我還不是一樣
雖說莫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但是公司要顛倒是非,我只能自認倒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