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標題
影響49萬勞工!三級警戒輪班間隔縮短 勞部突襲公告挨轟:過勞還增感染風險
2.網址連結 (過長網址請縮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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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聞內文
全國疫情自5月中升成三級,確診人數暴增,工廠生產線受到不小衝擊,勞動部昨無預警
公告,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等4行業在新冠肺炎特別條例實施期間
、疫情警戒三級以上時,可適用輪班間隔縮短至8小時規定,6月4日生效。這是史上第一
次未附工會意見、未經勞動基準諮詢會、未預告就直接公告實施的例子,影響約達49萬人
。
《勞基法》規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勞動部公告行業,輪班間隔可由縮短11小
時縮短至最低8小時,雇主實施前要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員工規模在30人以上企業,
還要報當地勞工局備查。
過去勞動部多會要求主管機關需附上評估意見書、徵詢相關行業工會意見後,再透過由專
家學者組成的勞動基準諮詢會開會討論,再依諮詢會建議決定是否預告。預告蒐集意見後
,才會公告實施。
但勞動部近日公告,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包括賣場、超市、連鎖超商等)
、倉儲業等,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且經中央流
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三級以上之日起,至解除該疫情警戒標準之次
日起30日之期間,可適用輪班間隔縮短規定。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解釋,主要是經濟部認為因疫情下,若有員工休
防疫照顧假、防疫接種假或是確診需隔離,採4班3輪制的產業只要有人無法上班,調度就
會受到影響,人力無法銜接;勞動部評估後認為放寬確有必要性。
黃維琛說,《勞基法》有關天災、事變及突發事件的處理,並不包括可以縮短輪班間隔;
與其讓企業被迫違法,不如研究在法令有空間的情況下,讓企業可以遵守法律。
但黃維琛也坦言,這次並未經過預告程序、也沒有徵詢勞動基準諮詢會議意見,經濟部送
來的評估意見書也確實沒有工會意見。但他強調,疫情緊急才有這樣的做法,公告生效後
,企業要實施也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30人以上企業必須在啟動輪班間隔縮短前1
天向各地方勞工局備查。
黃維琛說,因實施輪班制企業多會在前一個月敲定,因此這次公告可使用期間到疫情三級
警戒解除後隔天30天仍可適用,做為過渡期
但立委邱顯智批評,勞動部突襲公告「太離譜」,涉及50萬人工時變更的行政命令竟然沒
有任何預告,讓勞工無法預測,也沒有徵詢工會、專家學者意見,「是不是認為道理無法
說服民眾,才會這樣突襲公告?」他會在立院追究,要求勞動部說明。
家樂福工會常務理事籃世華說,警戒提高後,來逛賣場的客人也減少,賣場也會透過縮短
營業時間等來調度人力。籃說,這種放寬完全沒有急迫性需求,反而會讓員工過勞與增加
感染風險,實在是非常糟糕,完全不需要。
勞動部法規會委員、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說,勞動部是上周五用視訊召開法規會時
拋出臨時提案,雖然委員考量疫情期間通過,但勞動部跳過所有程序,確實有點便宜行事
和越權。就算行業適用,但雇主要變更工時,仍要經過勞工的個別同意才行。(唐鎮宇/
台北報導)
4.心得 (至少20字)
勞工真不愧是最軟的一塊,這種節骨眼上,貼心的勞動部還幫老闆們開後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