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o357 (阿東仔)
2021-06-15 16:09:54如標題
提離職之後,也確定為月底離職
隔一個禮拜被公司發公告調職
新調職的職位較低,且薪水較少
而公司未經同意下,就擅發公告
當下也跟公司談是否可以資遣
公司不同意
接下來會發存證信函致公司解除勞動契約
但後續是否要申請調解
手上也沒有最新的薪資單證明說已被降薪
還請各位協助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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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有公告調職的照片
公司態度強硬,也說可以去告,有律師團隊
擔心的是後續是不是不進行調解
要跑民事訴訟,得花更多的時間
下一份工作已確定時間為月初到職
花時間耗下去,好像比較不利...
作者:
juliai (å…è³´)
2021-06-15 16:17:00先蒐證
作者:
cdwu503 (阿神)
2021-06-15 17:17:00下一份工作已談定表示薪水職稱都確認了吧前一份看你想不想吵 吵到可能沒多少就是
提告對你不利 建議你公佈公司名,去天眼通 ibeejobs各大求職網留負評 這樣就夠了 別跟爛公司浪費時間
作者:
sc1 (sc1)
2021-06-15 18:07:00拿照片去勞工局志工櫃台登記調解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21-06-15 18:07:00
公司只省1個月的薪水差額,你可以調職過去後,調整工作效率就擺爛一個月啊,互相傷害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塵)
2021-06-15 18:20:008F 為何不利?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21-06-15 18:37:00就算是依據調動五原則也完全不合法,這公司會不會也太小心眼了?員工要離職就要降職,完全也沒有商量的調動五原則不能不利於員工,但降職降薪下就是不利於員工
作者: holameng (I need a big hug) 2021-06-15 18:47:00
既然公司降職那就只做值那份薪水的事就好不要多做
爛公司!我前公司都維持會個人主管職到離職日。 我覺得可以留負評就好。花時間調節+新工作適應期,你會比較辛苦。
作者:
GEoilo (我不想~~)
2021-06-15 19:09:00印象中降職跟調職是要經過員工同意才能
作者:
a1234952 (306678)
2021-06-15 19:42:00哪間?
作者:
a0976134 (帶螞蟻散步)
2021-06-15 19:47:00這種就是刻意調職,企圖要符合勞基法把你給辭退
作者:
slash66 (JimmyHuang)
2021-06-15 20:09:00是我就開始擺爛蒐證,到時好好去幾個工作的網站留言一下
你的薪資入帳就是證據,你只要小心這段時間你不要做非公司勤務的事就好然後你可以主張調動五原則,反正你應該也撕破臉了
作者:
prodd (用力呼吸,看見奇蹟!)
2021-06-15 21:50:00先跟公司書面主張您的權利,同時向勞工局提出勞資申訴。
作者:
zzzzoo (自由之風)
2021-06-15 21:52:00很明顯是公司刻意為之,既然原po已經找到銜接的新工作,那影響的只有心情,建議最後的時間領什麼薪水做什麼事,被刁難就說:不然現在就資遣我,你看多好
樓上Airtsubasa大已經辦法給你,就看你吞不吞的下去
作者:
jeff40108 (死得腥羶豔油劑是他)
2021-06-15 23:42:00文件不要亂簽,等薪水入帳再去調解,這種惡意調職的一毛錢都跑不掉
如果降職的錢沒幾千塊,甚至如果幾萬塊以內,還是以少多少錢就少做多少事來應對,光是要耗費心神就好累啊...
作者:
ffv111 (死做活做像條狗)
2021-06-16 01:16:00動到薪水就違法了吧?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16 03:31:00直接叫勞工局出面解決,不妥協就叫勞工局凍結企業運作
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2021-06-16 07:44:00即便不吉牠們,離職後也要公開公司名,讓人避雷。反正都撕破臉了,你也回不去了,就別客氣喇。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1-06-16 08:36:00自己的權益自己維護,不告就吞下去,公司就是吃定你怕事
某t是之前被告到腦子壞了?還停業勒,罰到錢就不錯了
作者:
WWIII (東邪西毒)
2021-06-16 10:50:00鬧大啊 花點錢上電視讓他紅
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2021-06-16 12:19:00請善用VPN跳板+匿名平臺,像報○公社,出口怨氣先。
作者: Iversonshao (蘆洲戰神) 2021-06-16 12:38:00
這種公司肯定逃漏稅 打給國稅局
作者:
jackflu (jackflu)
2021-06-16 13:28:00補上公司名再說
作者: yuxahot1 2021-06-16 16:53:00
支持提告 太惡劣了
紅明顯 不是愛潑冷水 公司就是看準你訴訟的成本大於
作者:
ko363630 (打雜路人甲)
2021-06-17 10:14:00我也覺得多少錢做多少事,既然降職了你就擺爛吧,反正都要走了
勝訴的賠償 把違法當成本 還不如直接公開公司到八卦我前公司也是這樣 還是全國連鎖 根本不怕這小違法
作者: Aline05 (Aline05) 2021-06-17 18:03:00
更多的是因為醜的生涯人際關係差,社會化不足,那種畏縮的氣質馬上就被刷了。抱歉推錯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21-06-17 23:25:00證據明確的話, 勞工局不會放掉免費業績不作的
作者:
MaxGDAM (波多野台妹)
2021-06-18 18:03:00請公開這惡劣公司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