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關於履歷,當然是寫得越漂亮越好,這點人人皆知,灌水的拿捏是很重要的一環,以下
是我的疑慮:
小弟我面試新工作,現職是某日商旗下的子公司之工程師,但是工作內容與該
日商是完全一樣的甚至工作現場的同事也都是該公司或是旗下不同部門子公司,大家只
有公司名稱不同,實際上工作內容都大同小異,在104履歷上經歷是寫該日商公司,自傳
裡才有備註實際子公司,面試時沒有提到這部分,後來有得到offer,目前已經要報到了
請問報到後人資能查到過往公司的資料嗎?或是他們會需要我提供前公司離職
證明?
那如果我提供的是子公司的證明,再與人資解釋日商的正副社員文化造成的母子公司差
異,這樣算履歷詐欺嗎?
會不會被取消offer阿?
小弟很是擔心,想問問大家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