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我自己本身的工作性質
我屬於在賣場3C業務銷售人員,平常休假日是採取排休制
上班工時較長,扣掉"錶定"的休息時間約上班時數10個小時
一般月休10-11天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我們本身屬於業務性質的工作
所以一定會需要背業績數字在身上
其中有一個同事他平均一個月的休假10-11日內約有4-5天會來公司上班
來上班的期間沒有出勤紀錄(無上下班打卡),簡單來說就有點像上黑班的意思
最高紀錄是連續上班將近9-10天
我跟其他兩三個同事有在討論他這樣子的行為,本身會壓縮了我們的業績量
對正常上班的人不僅會被搶業績搶客人,而且乖乖休假反而變成不積極的表現
覺得這樣好像有點矯枉過正了,而且這樣子的行為已經持續將近一年
也曾經跟當班主管討論過此問題,但他好像都視而不見,不想得罪軟處理
想請問的是勞基法有對此情況有甚麼法條的規定嗎
或者是說鄉民們覺得遇到此情況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曾經想過直接匿名投書或是直接請總公司人事處理
但似乎這樣又會破壞公司間的氣氛
但該同事的行為已經有點影響到我自己本身上班的情緒以及有點厭煩
我認真想要導正這樣子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