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因原PO沒帳號,故代PO。
大家好,我是一名42Y重度的身障人士,因前些年車禍導致下半身癱瘓及左手方面神經受
損。
但礙於經濟壓力,傷勢好了些便開始求職了;小弟目前是有拜託勞工處協尋,以及有投一
些公家機關的身障缺,其中小弟在投學校的身障缺時發現他們都會加一條但書,若表現良
好且"經費有補助"將予以續聘。
而我的疑問是學校假設聘請了兩位身障人士,但因為少子化,導致投保人數沒有那個多了
,
所以想當然而補助沒那麼多了,這樣是不是學校要讓其中一個人不予續聘呀!
會這樣問的原因有幾點是因為年紀漸長的關係,二來則是因為身障人士求職路上本就比常
人更加不易。若好不容易面試成功,結果卻做沒幾年卻因為這個而不予續聘,那以我那時年
紀可能就更難找到工作了。是否要找大一點的學校,還是其實少子化的關係,哪個學校都一樣?
補充一下,小弟是有建議要不往國考試看看,但他目前的想法是他現在還在恢復期,若傷
勢有漸漸好轉那就會考慮看看考國考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