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sal (美食 美食 )
2022-03-21 21:00:49各位大大晚安
我於2月中提出辭職,與公司協議做到3/31
今天已經提交交接清單給主管
然而主管告知若我未於3/31前將交辦事務處理完
使得公司產生人力、時間、財務上的損失
將進行提告求償
另外於3/11送出假卡 申請3/31前請特休4天
也被主管因上述原因卡件
目前未完成的交辦事項大多為補齊進貨資料相關
但系統長期資料短缺
我知道公司不允特休為違法
但離職前交辦事項未完成,公司可以對我提出哪些民事賠償?
直接勞工局檢舉 交辦事項頂多交接給下一位勞工局電話這麼好用 打下去就對了 , 那個告不成啦哪家公司報出來了~ 我幫你檢舉我出社會第一份工作要離職時經理就說要告我 =.=
作者:
slash66 (JimmyHuang)
2022-03-21 21:05:00要告啥,主管自以為是天皇老子喔
建議跟勞工局檢舉 記得交接的時候紀錄一下 做個紙本清
我就說要告來告 , 因為我早已經向勞工局問完所有問題了根本不怕公司來告 =.=
作者:
SSSONIC (...)
2022-03-21 21:10:00照這邏輯 恐怕一輩子都走不了 變長工了吧
作者: kiss3461 (Belle) 2022-03-21 21:13:00
錄音筆準備好,要搞大家來搞
作者: holanet (彰化大佛) 2022-03-21 21:14:00
你該交接的弄好就好,公司找不到人接手是公司的問題。
你直接打電話給勞工局 說出你的狀況不過公司有權不讓你請特休 沒休的到時要換成錢給你
我也遇到這個問題,最後發mail解決,做到幾號,最後特休幾,交接清單夾帶在mail裡,另cc一份留底及其他同事
作者:
ts012108 (å°å¯æ£•ç†Š)
2022-03-21 21:33:00公司沒有直接權利讓員工不請特休公司是"可以“協商更改休假日期 但依然需要員工同意
發完後一直不簽的假都簽過了,一直嘴要交接的都閉嘴了
雇主只有「具備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且「已與勞工協商調整」,才能變更勞工排定之特休日期。感謝喔 你是對的 @@拍謝 =.=" 還有下一段文字但若勞工於所排定之特休日期休假,將致生資方或第三方之重大損害而顯然失衡,雇主即可拒絕之。
https://reurl.cc/oeMN7V所以公司若覺得損失重大可以不讓你請特休喔 @@有空我來問一下勞工局再來回覆 @@
作者:
ts012108 (å°å¯æ£•ç†Š)
2022-03-21 21:57:00大家都只是個路人 最好請個特休公司就會陷入危機XD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22-03-21 22:48:00主管有本事就整個接下
作者: LuMya 2022-03-21 22:49:00
除非到職有簽協議 不然公司根本不能威脅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22-03-21 22:57:00告不成的. 公司要先舉證因為你而導致重大損失的因果關係
離職最大你沒聽過?開始每天檢舉公司違法的地方~保你順利休假
公司騙剛出社會?有損失要舉證。特休是要協調,不能休至少要能換錢。建議能休就休,誰知道這公司剩餘特休怎麼計算..
作者:
colobear (幸福的大熊)
2022-03-22 00:31:00真的很想噓你、活該被爛公司凹勞基法寫得清清楚楚、拜託打個電話好嗎?
作者: ll2233445566 (自由人類) 2022-03-22 00:59:00
遇到爛公司,打勞工局就對了,別放棄你的權利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22-03-22 01:31:00我工作這麼久還從來沒遇過有要求把工作完成的,雖然可能很多人遇過,但會遇上是因為提出這要求的人覺得對你也許有用我也從來沒遇過特休或休息時間薪資的問題,不是我特別會找工作,或者主管都好人,我都換過5間以上了,電子業、物流、服務業都待過。你敢跟人提一個你自己知道違法或者強勢的要求,必然是你覺得有用,只要你讓週遭明白你對於這些東西清楚得很(你是真的得懂否則一問就倒),且讓人知道你會採取行動,就絕對不會遇上敢跟你開奇葩要求的公司了。 我只遇過協理問我,月底離職後,能否請我不要回頭去勞工局搞公司?(事件與我無關,但我知道上頭怎麼違規壓榨別人,我回答NO,別人的勞資糾紛不是該由其他人出頭的事,自己要懂且自助)特休你就跟有權力排假的說你找勞工局反映過了,要你協調,協商無果就回報他們處理,不甩你就直接申訴。工作要完成就不必理了,交接清冊寫清楚做到那裡,上幾天班就做幾天事,不摸不閃,能做就做,但絕不超時或加無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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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28 (嗯?)
2022-03-22 08:23:00交辦事項扔給主管,結案~只有求我晚點離職的,沒有看過要我做完的,你記得離職時把清單列一列就好,待辦事項也是列一列,就是原公司的事情了,如果什麼都要完成,跟你說,你做到退休都完成不了交接安排是公司的事情,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列清單離職最後一天給公司就算有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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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531 (貓王)
2022-03-22 09:21:001.聲明提告不算威脅2.公司要去舉證損失,我覺得他舉不出來啦3.也有像館長那樣只是想讓你跑跑法院的人
小公司真的建議把特休休完,以前我也被小公司弄過。現在建議安全下莊就好,新人不用和他講太多。
作者:
MoDerF (瑪德法)
2022-03-22 10:54:00還沒找到人交接是他自己的事 準時上下班最重要
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2022-03-22 12:14:00可以網上找下判決書,看看是資方勝訴的有多少。即便是洩密資方勝算也不高,工作交接更是少。
作者:
sunsirr (sunsirr222)
2022-03-22 13:54:00好扯哪間啊
作者: angelitah4 2022-03-22 14:46:00
直接跟勞工局檢舉
作者:
VB6 (VB)
2022-03-22 14:51:00每天報警就好了 然後請公假去做筆錄
作者:
wyytw (雲飛揚)
2022-03-22 14:54:00離職就要簽好文件,簽了名就不關你的事了
作者:
Yisai (eliumi)
2022-03-22 15:51:00蒐證勞檢就好了,很多老闆走狗潛水會龜縮
作者: windlll (我要工作阿) 2022-03-23 12:35:00
公司找不到人就是公司問題,離職的人根本不用管,還幫他做未來工作不給你請特休?告下去就對了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22-03-23 18:04:00有照勞基法規定期限提早提出離職的話(記得寄MAIL留底)公司自己不積極補人是他家的事啊,難道他徵不到人的話你要被綁在這家一輩子- -?不快徵新人是他們的問題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22-03-24 12:47:00就算到職前簽,只要沒簽約金等該合約就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