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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找新工作
前陣子到台中太平某手工具公司(世*/*瑋)上班當廠務人員
勞基法基本薪資25250,無全勤獎金
午餐若跟公司訂便當扣30元
年終一個月,另外平常會有績效獎金
8:00~17:00上班時間,但需每天7:50到公司打掃
以上條件在面試時都有告知,待遇不好我知道,但因為轉職不同領域也不能要求太多什麼
…
但老闆娘有強調獎金是看你自己努力跟學習的態度如何,有問題都可以討論,公司都很願
意給
等到實際進公司後才是傻眼的開始......
第一天會計有稍微介紹一下公司環境跟工作內容,告知每週五下班後都要留下來打掃環境
上班第二天,就聽到老闆娘跟會計討論說以後不要買洗手乳給公司員工用,都改用洗碗精
洗手就好,洗碗精一桶才幾百,洗手乳太貴了!
會計:那妳要買有護手功能的
闆娘:給你們用的當然會買好一點啊
我os….都叫我們用洗碗精了,還叫對我們好
某天因為急性腸胃炎請假,隔天跟會計拿假單填寫,被告知公司沒有病假,只能請事假
What?!!!!活了這把年紀第一次聽說有公司不給病假的….
當天下班跟老闆娘提離職,告知公司沒有病假這方面令人無法接受
她居然還問我是常常請病假嗎?
這不是常不常請病假的問題啊......
這是勞基法基本規定啊......
並說公司從以前到現在有兩廠那麼多人,也不可能為了你一個人而改變吧,如果每個人都
請個幾天病假工作都不用做了,而且病假才領半薪,真正影響的是妳的年終跟績效獎金
沒有病假的公司是我太大驚小怪了嗎......
我以為有病假不是很基本的事情嗎?
難道以後找工作都要特地問公司有沒有病假、生理假、特休……之類
只能重新再找新工作了
祝福大家都有好工作,公司都有照勞基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