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份工作待了三年
待到身心俱疲 細節就不談了
反正說起來又臭又長又血淚又會陷入不好的回憶
連年終都不願去想
主管又延長離職時間拖好久終於解脫了
因為最近在養身的關係,所以想找朝九晚五的班
可接受加班 盡量讓自己作息正常
但是能找的工作範圍就差不多行政類的吧
心裡有底薪水可能不會高到哪裡去
但也無所謂了只想要能好好上班就好...
看到人力銀行寫薪資25500行政類的工作
去到現場才知道是底薪21500+全勤4000=25500的基本薪資的時候連跟人資多說甚麼工作項
目條件連聽都懶得聽
只想趕快走人去吃早餐
又看到一樣人力銀行開底薪26000~28000
去現場底薪23000+餐費2000+全勤1000=26000
跑了好幾間面試
最後人資問我有對工作有甚麼條件?
心累到只說符合勞基法就好(休假之類的
人資還給我很為難的表情
委婉的表示公司也有難處某些部分不可能完全照勞基法喔
我只找一個符合勞基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