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sl400 (dark hatter)》之銘言:
: 小弟我本來想走學術,教授都找好了
: 無奈家庭出問題,只好去就業
: 但是都找那種老闆可以輕鬆挑毛病開除的公司
: 第一間公司有大學同學罩我,不過他離職了
: 因為老闆要做一個實際上根本做不出來的東西
: 第二間公司是人資,主管要一天之內做完全公司的薪酬報表
: 三天就掰了
: 新的一間公司是教育訓練,公司的溝通一蹋糊塗,然後我又被找簡報的麻煩
: 估計頂多試用期結束就差不多了
: 難得同事不錯的
: 請問這是我找錯工作了嗎?
說真的我是不知道這點內容是要討論什麼
從第三句開始就有廢文感了
首先,正式錄取有入勞健保記錄的公司是不能隨便開除人的
除非你達成了勞基法內規定的重大違規事項,詳細內容自己查。
這跟我偶爾會聽到有人說雇到年輕人用勞基法惡搞他一樣可笑
會被「勞動條件最低標準」搞到的業主完全不值得同情。
第一間,你有大學同學罩你,但你又說相信他的專業確實做不出來
那他到底罩了你什麼,還是說你工作只能靠這種專業做不來的罩?
第二間,主管要你一天做完全公司的薪酬報表,你沒說公司規模大小
小公司的話,excel拉一拉函數放一放就收工了
大公司的話,……別開玩笑好嗎?把全公司的薪酬資料丟給一個新人?
第三間,教育訓練。
什麼叫公司的溝通一蹋糊塗,可以的話請講明確一點。
到這邊為止,整篇充斥著對資方的埋怨(這邊我不用控訴一詞
自己做了什麼事隻字未提,滿滿的自我感覺良好,請問我這是找錯工作嗎?
欸不是,在找錯工作的問題之前,更大的問題沒自我反省的態度吧?
工作你還是先想好要看齊薪水還是看齊興趣
看齊薪水的話粗工日薪兩三千的去做學徒應該也是能從零學起
反正這種很缺人,缺到要找外籍工的那種
看齊興趣就要看你有沒有能力,然後有多少熱情去忍受薪水的差距
但說穿了,還是看能力,除非你真的有潛力或是運氣好遇到好主管罩你
而遇到好人願意試用之後還是要看你態度加後面解決工作問題的能力
所以,你這是找錯工作嗎?還是用錯態度?
好啦,為了補償噓文,這篇應該算是有限的資訊中很理性的給你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