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請問年終獎金的相關問題
我目前在一家醫療院所工作,醫院於去年12月有發布一則年終獎金公告,內容有提到必須
服務至今年3/10,否則需要繳回溢發獎金
並於今年1/18發放年終獎金,而我也有收到這筆獎金
但我因個人因素必須在2/10離職,我於1/17提出口頭離職,1/19繳交書面離職書
院方要求我需要將全數年終獎金繳回,我也有和院方協商過是否能依比例或是部分給予,
但院方不願意,依然堅持我需全數繳回,否則將走法律程序
想請問大家如果我沒有繳回,我是否真的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或是我有什麼辦法可以保障我的權利嗎?
也有問過地方勞動局,他們是說如果協商不成,是可以到市政府申請調解或是大家有什麼
相關經驗嗎?
謝謝大家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3-02-02 08:20:00有事先公告規則,那麼那筆錢就不是你該拿的不是嗎?所以你所謂想保障的權利是指什麼?
規則違法的話無效,所以打官司有機會?可以諮詢律師看看
要先看該筆年終獎金是勞動所得(ex:按照考績發)還是純粹恩惠性給予?前者的話應該要照比例給,後者雇主就有權不給
作者: a0684712 (我深深渴慕) 2023-02-02 09:10:00
獎金還有溢發? 要不溢發個十年 然後綁十年?沒有公司會佛心先多給你,就是不想給年後離職的拿年終但又不好意思名目張膽公告 才變成溢出的獎金
作者:
fim (不空)
2023-02-02 09:13:00給了就收不回來了,讓他告小小公司的內部行政規定,打不過中華民國法律
作者: a0684712 (我深深渴慕) 2023-02-02 09:34:00
去年12才公告 公告前你有簽署同意書嗎如果工作契約沒有簽署這個條件 公告就是嚇嚇你而已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2-02 09:36:00依據勞基法15-1 重點還是要看金額這筆獎金應該只是你們誤認為年終又工作規則是否有拘束力 還是要看個案判定
作者:
ftvs (B1轟炸機)
2023-02-02 10:32:00讓公司告,找法扶,
作者:
GoGoJoe (gogojoe)
2023-02-02 11:04:00你自己要做死 法律判的才算 板友說的都不準 你問了也沒有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23-02-02 11:31:00
沒人跟你說那是年終獎金,你為什麼要誤解呢那就是一筆沒有服務到3/10要繳回的獎金,白紙黑字很清楚了吧
作者:
fim (不空)
2023-02-02 11:49:00什麼白紙黑字,公司不就是想節省行政成本才用公告來嚇唬不懂法律的人嗎?幹嘛沒事「預發」獎金,說穿了就是拉攏人心,又不甘願人家拿錢後離職。那你幹嘛不溢發兩年的獎金?
作者:
yvefly (往日時光)
2023-02-02 12:04:00問勞工局看看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2023-02-02 12:06:00個人因素ZZZ公司不是你開的就照規矩來 毛一堆都別人的問題?
怎麼看你都站不住腳 但我覺得公司不會告你你不爽就就厚臉皮不還阿 被告就含息返還而已 這種溢發獎金要收回的 怎麼看都不會有侵占犯意(一定有人會自以為侵占)
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2023-02-02 12:13:00哈,基本上教育與醫療都是雷缺,吃一塹長一智,下次求職記得避開,如果醫院真吉你,直接判決書公開貼網上,說實
作者: ericthree (如果 她這樣動人) 2023-02-02 12:15:00
都公告了 你自己不撐到3月
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2023-02-02 12:15:00話,會搞這種操作的雇主都是很摳的,下次學會教訓吧。說是醫院,說穿了只不過是比較大間的小診所。
提完才收到公告可能有機會,你只能往對方是用什麼名義來發獎金。
作者:
pttano (pttano)
2023-02-02 13:08:00怎麼有這麼笨的人?12月就公告還硬提離職
沒水準.人家都公告說明了.你還想要獎金?心態要修正.否則就算給你告贏.你到哪工作一樣有問題
作者:
Rita42 (瑞塔)
2023-02-02 13:15:00年終獎金是去年的工作的獎金,領完走正常程序離職沒問題啊公司自己留不住人不檢討XD原po還是問問勞工局吧
看有沒有分 年終或著績效 如果績效沒救 年終還可以
作者:
jeff40108 (死得腥羶豔油劑是他)
2023-02-02 14:20:00認真說,公告什麼的根本不重要沒有簽約的獎金要收回幾乎不可能法官高機率會覺得不合理那種久任獎金或是獎助金都是要簽約的沒簽約幹嘛付錢回去?
作者:
pujos (lks)
2023-02-02 15:15:00阿就不當得利
作者:
georgio (喬治)
2023-02-02 15:19:00還有繳回的?? 這公告本身就不對勁啊 恐嚇作用
12月就公告,而且沒但書說明3.10離職前的辦理辦法。你可能會吃虧
可憐啊 領了在撐一個月有這麼難嗎?擺爛也沒差啊 說不定還可以再賺一筆資遣費
作者:
weiike (綠島人)
2023-02-02 17:58:00都公告了為何要硬幹......?
作者:
peter98 (新兵)
2023-02-02 20:24:00拜託你還回去好嗎?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23-02-02 21:51:00事先都知道了真的連做到3/10都撐不下去?
我們公司每次發獎金分紅都會公告說幾月幾號以前在職才能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23-02-03 01:08:00就告吧,其實跑法院沒那麼恐怖,又不一定公司贏
作者:
mathlover (mathlover)
2023-02-03 09:20:00我感覺公司不會贏
作者: Miniscus (抹茶) 2023-02-03 11:23:00
為何你不撐到3月
作者:
glwl40039 (glwl40039)
2023-02-04 00:52:00年終不是本來就該給的除非當時聘書有明確寫包含年終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23-02-04 17:17:00年終屬獎金,雇主可給可不給。既然己有但書,那你不符合就還回去吧,不然你大概率是要輸的。下面那一篇是正解,按勞基法請事假,按規定來就你佔法佔理
作者:
MGou (M哥)
2023-02-04 22:03:00到底為何撐不到那呢? 真有撐不到的原因,是我也用請假等方式拖到那時符合規定再離職,到底是何苦
作者:
joice76x (Poker Face)
2023-02-04 22:29:00沒簽約公司憑什麼理由收回獎金啊?笑死 一堆人還站在資方立場說話
要看當初的勞動契約裡面有沒有提及獎金發放方式,如果有的話可以不用繳回,但如果沒有的話(例如年薪固定12+N)就不在此限
看他們要不要走法律程序 有簽署知情同意押日期? 你都離職了 除非你還要維持人脈 不然直接無視就好
要看最一開始簽的勞動契約有沒有「收受公司發放之獎金,自領取日起如未繼續工作滿X個月全額返還」這類的約定,沒有的話,院方是很難追討員工領受的年終獎金;至於院方發的公告規則,要看是否經勞資協議而作成,若為院方單方面發佈的公告且未經員工同意,原則上不拘束員工
作者:
asdpig05 (別忘了要溫柔)
2023-02-13 12:14:00洗腳醫院?
作者:
ryu38 (lynx3)
2023-02-14 11:51:00先看這筆所謂的獎金有沒有含在你的勞動契約,例如:保14個月。如果沒有就算去告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