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STENWEA (被工作折磨的人兒)》之銘言:
: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無條件事假,勞基法14天,剩下你得看你的特休或是補修有沒有辦法湊到了
: 另外,年終獎金不屬於勞基法規定必須給付的工資(除非你的勞動契約中有載明,保障n
: 個月的年終,不然年終獎金這規定,就是資方說了算,怎麼發,規則如何完全看資方爽,
: 你不繳回走上法律層面,你穩輸的,還要額外負擔敗訴費用和求償,划不來的....
就說我沒看到公告,公司沒有叫我去看
叫公司舉證我有看到公告
再來,後來我看公告,我就是不同意公司繳回獎金的規定,憤而提出離職
因為公司將獎金與離職不當連結,非常可惡,所以我不同意繳回獎金才離職
當法官瞠目結舌看著你論述時
請哭給法官看!
如果法官還是無動於衷
就撞牆然後大喊迫害勞工,無法無天
相信這樣一番操作後
這筆誰都要不回
以上建議請笑納,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