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po
各位補教業或者曾是補教業的同行or前輩們好~
小妹目前是接好接滿的跑課老師
平常跑多間補習班以及接許多家教case
想請問:
補習班要求跑課老師一起承擔招生責任是正常的嗎?
(平常就照談好的分潤領,每班抽成大概只抽2.5-3成
無年終,頂多過年600元小紅包意思意思,有課才去,到班只負責上課,不用弄行政)
是這樣的
其中一家的主任要求我在晚上黃金時段
開三堂兩小時免費試聽課給他招生用
當下被主任畫大餅式發言講到責任心爆棚
心裡雖然不情願但還是勉勉強強排開三個家教
但後來越想越不對而且發現其實很虧
我損失的除了原本可以賺到的三堂家教費以外
如果後續和家教學生敲時間補課
也是在損耗我自己的休息&備課時間
甚至也要自己去和家教學生家長
為了調課的事情賠不是
(當然,我完全了解是我自己當下沒想到這些,所以答應了對方,這是我的問題,自己的
選?
我平時非常專注在教學上
除了上課以外,私下也花很多時間自編講義、考卷
也時刻關注各出版社教材改版消息
隨時馬上更新自編講義內容
對待學生及公司的部分,自認算是很有責任心
也希望自己能與補習班共好共榮
可是真的也不希望自己有委屈或者被佔便宜的感覺
想來發問求大家的看法是因為
想自己檢討一下這件事,作為以後談合作的參考
大家會怎麼看這件事呢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