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工作 27 年,換過一次工作,當過23年主管,分享一下我的意見:
※ 引述《yu0319 (睡仙)》之銘言:
: 汝提
: 我要離職了,原本是20天交接
: 後來被凹30天離職
: 掐指一算大概還有8天年假
: 不含六日要在22天內請完
: 但可能是本性太奴加上討好型人格
: 總覺得8天請滿會不會太白目
: 但又覺得這特休是權益為什麼不能請
: 作為主管的角度會有什麼感想呢?
要請就請,不要在公司內晃來晃去散布負面影響
: 最終是希望維持好的情誼與關係
離職之後不需要情誼跟關係
: 是否會建議特休不要請滿呢......?
請好請滿,不然不請又不會折換工資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