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成交單談的是2700元.
但實領只有700元
平常給薪資應該依成交單談的錢下去算.
為什麼只有領到700
乙方為處理甲方之委任事項而進行媒介時, 所產生之有關費用, 場租, 展示設備, 住宿, 贈品, 雙方同意全部由乙方負擔, 乙方支出之費用, 不得請求償還, 乙方已為報告或媒介..
被扣一堆錢現在說我沒看清楚.
是他們錯還我錯
以上費用都沒講清楚. 完全不知怎扣錢的
"說為什麼我沒有問"
因為我下週要去拿薪資條了
大家別去!!
我覺得我付出時間, 心力, 萃練的專業有2500的價值1000太少 花的時間, 心力, 努力 我覺得太少無底薪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