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房屋仲介,想請問各位一些問題
去年至今做了許多房屋出租的案子
近期遇到一些問題
例如:房租打約一年,但房客租了半年就退租。
按合約房東沒收一個月押金。
但退租後一樣委託給我,卻一直跟我折服務費。
服務費變2000-5000元不等。原快2萬的服務費...
除此之外還把房客臨時退租的問題,歸咎於我身上
我跟房東也爭辯了N次。我說你沒收一個月也沒損失仲介費,現在一樣出租本來就要算一
個月。
但房東心態就是覺得我太好賺
請問各位業務神人,你們會怎麼跟房東回應呢?
備註:我也跟房東說了,請他換仲介。但他們也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