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是零售業業務
基本上工作就是拜訪客戶 提報活動 請款
工作內容我想是都差不多 不過想請教有關自負額的問題
我們這邊月底都會去請款 業界有不成文規定 適用大部分公司
如果客戶端 沒收到款 惡意倒閉這種的話 業務要負20%~50%的額度
如果這個月要收10萬 結果客戶跑了 收不到錢 你就要賠2萬~5萬給公司
當然收款是公司對客戶端的事情 就算跑了也是公司要去提告客戶
畢竟惡意倒閉也是大家不樂見 不過這樣叫業務負責20%~50%也不正常吧
業務有責任沒錯 但比例這樣也不太對吧 業務獎金基本上大概1%~5%而已
但好像業界都有這種不成文規定 這樣合理嗎?!
有聽說業界之前有客戶倒300多萬 結果那間公司叫業務賠100多萬 感覺很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