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編劇路上你吃過虧,請花點時間看這一篇(下

作者: edfunky (光之行者)   2017-07-28 19:15:51
因為之前承諾過
我仍是會把此文發文
文長,有興趣的人再往下
謝謝。
◎ 進入訴訟前,會先調解
當你收到法院通知,你實際到法院並不會實際開庭,你會先到調解庭,經調解委員調停和解。我的建議是能和解就和解,你最好有個和解底價,跟對方好好談判,守住自己的底線,不要受對方或調解委員影響。遇到何種調解委員全憑運氣,我每次開調解庭都遇到不一樣的調解委員,有的脾氣比債務人還差,而且他們的法律素養差距也很大。你只要明白一件事,就是調解委員是靠和解「業績」,他才不管你吃虧不吃虧,只要雙方和解,他就有業績。所以如果你被說服你的報酬得砍半來和解,你答應了就符合法律效力,對調解委員來說沒有損失,損失的是你。所以我說守住你自
己的底線是很重要的。
那為何我之前說能和解就和解?因為你不知道你之後會不會碰到恐龍法官?(我第一次就遇到了XD)訴訟時間會拖多長?被告會不會再上訴?且台灣的法律是比較保護加害者(債務人)的(我聽不少律師這樣說,我自己經驗亦是如此)。原告要很努力證明被告犯罪,正義才能被伸張;就算正義被伸張也可能拿不到錢,因為時間讓債務人脫產光光。所以我建議如果和解離底線相差不遠,你和解最好,不然就直接法庭上決戰!
◎ 法庭攻防
這我覺得也是運氣居多,看你會不會碰到恐龍法官、債務人會不會請律師……但既然你已經決定法庭見,就是爭個你死我活,沒有溫情喊話這回事。我當初是每次出庭前都會去法扶找律師演練,真正開庭時就像開辯論會一樣。當時對方有找律師,律師對我來說是個職業,從來不代表正義,律師只要贏。在法庭上,敗訴就是敗訴。
我是在調解庭與法律攻防這階段看清台灣司法,我班上有學生也在法律界,她也知道台灣司改多年但還是有很多地方遭人詬病。我自己走過一遭,親身體驗,原來電視新聞上播的很多都是真的。有趣的現象:那時我對我的債務人已沒有反感,反而是對台灣司法有很負面的印象。(法務人員、效率、法律程序……)
◎ 求償、聲請強制執行
判決結果出爐,你大概在兩週以後,才會收到實體判決書。收到判決書後你要等二十天,如果對方在這二十天之內無異議,你才會再收到法院寄出的確定證明書。判決書與確定證明書,可以讓你聲請強制執行程序。
債權人係個人(你),需攜帶個人身分證正、影本及私章,並持判決書與確定證明書到國稅局等稅捐單位,並附上「債務人的身分證字號」,取得債務人的財產清單(稅籍資料),包含所得、土地、房屋、汽機車等。你必須要知道債務人的身分證字號,可以先到戶政事務所,直接跟跟戶政人員說因為要到國稅局查債務人財產清單,必須要調債務人戶籍謄本,並附上判決確定證明書,提供債務人姓名、地址(通常判決書會有)讓戶政人員查詢即可。
如果你的債務人是公司,你可以提供判決書上的公司地址與登記字號,至國稅局,或是請法院幫你查亦可(國稅局是立刻知道結果;但法院則需要一個月左右時間,但好處是你不用跑兩趟,且執行費用可以向債務人求償。)接下來就是查對方名下有無財產,你能夠執行的標的。
然後,就祝福一切順利~~
要說的是,雖然我勝訴了,但過程是辛苦的。最終結果對我來說已無感,不過這仍是非常寶貴的一課。雖然勝訴,但我不想美化我的訴訟過程。我的經歷提供你參考,希望你會比我幸運。
我到後來焦點都放在自己身上,而非外在:
為什麼我會讓這件事發生在我生命裡?以後我該注意什麼讓這種事不再發生?
我不能把所有的過錯都推到對方身上,我自己也有責任。
既然法官與制度是難以動搖的,那我可不可以改變自己的心態?
我現在有部分學生在他們要接劇本工作之前來問我,或是把合約拿來給我看,他們不用走過我之前走過的路。
最後,我希望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
不管是在實際執行面,或是你內在的功課。
人,終究要為自己的抉擇負責。
如果問我,重來一次,我仍是會提出告訴。
害怕面對的事,去做,雖然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十;
但逃避不去做,失敗率則是百分之百。
祝好
-END-
作者: dorisDC (安陵/非白)   2017-07-28 19:29:00
作者: springtree (Can You See Me?)   2017-08-06 14:00:00
謝謝分享!
作者: encore100 (Hold住)   2017-08-06 22:33:00
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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