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風景攝影板板規 Ver 3.0

作者: liquormania (人蔘)   2006-07-14 11:17:38
風景攝影板板規
2006/07/14 發布 ver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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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 ver3.0 前言
下類文章請愛用其他相關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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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器材討論 -> photo LOMO風格討論 -> Lomo
傳統器材買賣 -> photo-buy 數位器材討論 -> DC
相簿連結分享 -> PhotoLink 數位器材買賣 -> DC_Shopping
照片批評指教 -> PhotoCritic DSLR器材討論 -> DS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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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運作狀況目前漸上軌道,板規也是跟著看板成長會不斷進行修正。
板規依"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主要針對"對看板建議"部份
做修正與補充,讓板友有可以參與板務的一條管道,但是再次強調板規設立的目的,
都是為了維持看板秩序與板友們的權益,共同營造合諧的討論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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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類文章嚴格禁止
1. 廣告文、一行文、灌水文、張爸文、商業文...等無意義或與板旨不合之文章。
(一行文請善用推文功能)
2. 注音文、火星文...等造成閱讀困擾之文章。
3. 有攻擊、謾罵、挑釁意味 或不雅字眼...等討戰之文章。
4. 八卦、爆料...等未經證實或牽涉個人行為與看板無相關之文章。
板主處理方式:
1. 一般情形將刪文且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
2. 情形嚴重者將發信件通知並公開給予警告。
3. 警告後短期內仍犯則水桶三日處分,採累進制。
文章將遭劣文刪除後才入水桶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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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類文章將被建議充實內容
1. 文章內容過於簡略或與文章標題有落差。
2. 文章中的作品未經整理與挑選。
3. 文章中的作品與板旨有距離。
板主處理方式:
1. 發信件給予建議,請板友配合改善並充實原文章內容。
2. 明顯違背板旨的文章將發文通知,並將轉錄相關看板且刪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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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規範
1. 請勿盜連或盜用板友作品。
2. 對其他人行為有建議或持不同意見,請私下找溝通管道解決。
3. 檢舉他人違規行為請勿po板,請以私信告知板主處理。
4. 對板務處理上有問題,請私信與板主討論
5. 請勿利用推文功能進行違反板規之舉,板主仍可視情節輕重依本項規範處理方式
作出處置。
板主處理方式:
1. 發信件通知,並刪除文章。
2. 刪文後一天內又發文,將視情形予以水桶一天處分。
3. 短期內累犯,將視為鬧板進行評估,最少水桶一週處分,採累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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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狀況規範
經板主認定為有鬧板或戰文情形發生或是正在進行,
且板主認為無法在短時間內獲得改善時,為了恢復看板秩序,
板主將略過警告通知與任何道德勸說,無預警將"相關人士"水桶一天處分,
並事後判斷責任歸屬,鬧板或引戰者一律追加最少水桶一週處分,
情節重大者,則將予以一個月以上~永久水桶處分。
"相關人士"的認定完全由板主判定,將溯及事件發生最初的時間點開始評估。
若有疑義請私信與板主溝通。
板友若發現有鬧板或戰文之情事發生,請直接以私信向板主檢舉,由板主來接手處理,
板主也會自行判斷,請板友儘量避免以"任何立場"參與鬧板或戰文之討論文或討論串。
否則造成權益損失,蓋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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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對看板建議
依"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板友可於看板上對板主提出下列事項的建議
一、板規規範之內容。
二、精華區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注意事項:
1. 對看板的"建議"與對看板的"問題"兩者並不相同,"建議"應涵具體作法,並可於
看板上發表,;"問題"為只有板主能對問題回答說明者,請以私信詢問板主。
2. "建議"類文章討論串將於板主作出處理後,並收編精華區後公告刪除。
3. 建議的內容應以大眾利益與看板發展為優先考量,而非為達個人目的。
4. 若對板主的處理結果不滿,可至《L_RelaxEnjoy》對板主申訴,或私下找板主溝通
,勿在板上抗議,或企圖癱瘓板務,違者嚴懲。
5. 對於建議文內容,板友應持尊重之態度,持不同意見者可提出不同的看法,儘量
保持語氣和緩,切勿成為引發戰文者而造成本身權益損失。
板主處理方式:
1. 板主認有理由者,得參考建議之內容,修正其管理。
2. 建議文內容太過簡略且欠缺具體作法者,將刪文並要求重新發文。
3. 建議文討論串若發生戰文鬧板之失序行為,則板主將立即刪除討論串並收精華區,
且依板規追究責任;而建議之內容依然有效,板主仍將參考之。
4. 針對建議文內容做出處理後,板主將發公告通知結果。
5. 若針對同一點有不同建議,板主將視情形舉辦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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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5397   2005-01-13 18:29:00
作者: ridosa   2005-01-25 2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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