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obj (michael)
2020-01-10 13:21:56各位版友午安:
2020/1/11 可以出門投票的話,請行使公民的權利。
投票的話,投票當天要準備身分證、投票通知單與印章。
其中,忘了帶印章可用手印、簽名代替,而投票通知單也能
利用選舉名冊來查詢,因此最重要的莫過於「身分證」了!
請務必先行檢查自己的國民身分證在不在, 因投票日當天戶政事務所不
辦理補發身分證,若發現國民身分證已遺失,則請在投票日前辦好補發 。
今晚24點過後就不能在網路上拉票,(2020/1/11的0點~16點)
中選會上次有跟站方說他們接到很多來自PTT的檢舉案,
請大家記得幫忙宣導一下,謝啦~
說明:
根據選罷法第56-2條,
任何有明顯拉票和民調的相關內容,
都可能會被檢舉,檢舉成案將會罰緩50萬~500萬,
【線上檢舉流程】
1.打開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
( https://web.cec.gov.tw/ )
2.進入右上角首長信箱.
(圖:https://i.imgur.com/xmAOzaC.jpg )
3.寄件者姓名不一定要真名,但是E-MAIL信箱必須要能收的到信.
(這樣才能收到回覆信件)
4.附上想要檢舉的貼文或推文之網路連結.
(PTT指令為文章前面按Q)
5.接著把違規文章或推文截圖,必須清楚顯示時間為2020/1/11的00:00~16:00.
6.由於首長信箱不能夾帶檔案,截圖請先上傳至雲端空間,或者上傳到免費貼圖網站.
(例如:https://imgur.com/ )
7.在信箱中附上已經上傳好的截圖網址,並寫上簡短說明.
8.檢查信箱在七日內是否有收到回覆信件.
9.如果檢舉成功,被檢舉人會罰緩50萬~5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