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大服務課程改革重要進程(95.01.18)

作者: Fish4016 (林于聖)   2006-01-21 01:13:41
台大服務課程改革重要進程(95.01.18)
一、增加服務(一)(二)知識承載度
  將現有服務學習18小時調整為「授課學習8小時」、「實際服務10小時」
二、台大服務課程分為具層次性三階段,共計三學期
1.服務(一)為一年級修習,課程內容以校園清掃為原則
如:打掃校園及系館等
惟,校園清掃僅作為課程內容之一部分,學生無須為校園環境清潔負任何責任
2.服務(二)為二年級修習,課程內容以一般性服務工作為原則
如:捐血義工、保健中心義工、校外志工團體服務等
3.服務(三)為三年級修習,課程內容以各學系專業相關服務為原則
如:法律系法律諮詢、公衛系廢水檢測等
三、服務課程納入選課系統,開放學生自由選課
1.授課權限由各學系手中收歸教務處統籌管理
服務課程由教務處統籌規劃,各學系、學程及特定服務單位負責執行
2.校外志工團體可向校方提出徵求志工之申請,由彼負責授課訓練,校方控管人力
各服務性社團得比照辦理
四、服務課程為必修0學分,以通過、不通過進行評定,不再另行計分
五、服務課程改革草案提送校務會議前,將先行召開全校性公聽會,以廣納各方意見
以上 服務課程推動小組學生代表 哲學三林于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