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想請問各位
因為剛畢業~ 朋友和自己都涉世未深 ~"~
最近朋友剛去應徵內湖這家飯店的正職
剛快滿一個禮拜 但總覺得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
這是他打的內容 還請各位不厭其煩的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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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是實習領班 還不是領班 所以酒店四個廳我都要待三個月
這樣算下來是一年的時間 之後選一個我喜歡的廳在那個廳當領班
又因為我都學會了 公司不想浪費人力 所以要我再待在那一年半時間
所以這合約 我賣給他兩年半 違約就是要罰錢 可是我目前不知道
要罰多少 可能三四千吧 傻眼 而且我還不知道我去工作這五天有沒有錢拿..
當初面試時 我問她上班時間多久 他說領班排 但平均都7.5~8小時 休假7~9天
我覺得很合理
但我不知道有空班這件事情 空班三四個小時就算了 沒生意被主管叫提早下班
就變成是我們員工欠公司時數 我才去五天 已經欠公司五六個小時
這樣不就是我待越久 欠越多嗎??? 我是去賺錢不是去賠錢的啊啊!!
而且算下來 我十一點半上班 晚上十點下班 我待在那時
間超級久 時薪換算下來不到九十塊 這什麼鬼東西 然後加班沒有一個小時還不算錢
你覺得我還有必要繼續嘛?
還請大家發表看法了~~ 感恩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