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想知道真正的答案根據我google到的『不負責任』答案:台灣的著作權法解釋得很模擬兩可
https://goo.gl/BSXs0W大陸是無法可管
https://read01.com/7kRJLz.html美國也是無法可管
https://goo.gl/LwIPGG而且美國那篇講得超級明確:1.你可以販售使用商業紙型製作的物品2.如果你購買的紙型,白紙黑字明確標示禁止商業使用。這限制無效,除非你購買前已和布商審閱並簽訂同意該限制的合同。3.如果紙型設計師要求商業販售必須支付權利金。這要求無效,除非你購買前已審閱並簽訂同意該要求的合同。4.不可使用"版權布"製作商品販售。未必正確!此限制乃設計師和製造商簽訂的合約,無法限制購買的第三者。購買人製作商品出售時,只要清楚說明這不是官方商品,而是利用版權布自行製作的商品即可。6.如果設計師要求每製作一件商品,必須重新支付一次權利金。這要求是無效的,因為查無法律同意此項規定。注意喔,上面這些是美國的法律 不是台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