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 1.41e

作者: Senkanseiki (戦艦棲姫)   2016-11-29 21:24:59
一頁好讀,要看詳細板規(很長)請pgdn
1.發文皆須與SV相關 2.創作文M文收精華 爭議文S觀察
3.人身攻擊S文警告(需檢舉) 一天內未改善刪文+桶一周(累犯加倍 五次永桶)
4.關鍵字引發爭議五次,則列為敏感議題,以後會不公告鎖文
引發十次,則列為不受歡迎議題,以後會刪文+劣退
5.後列文章經檢舉後永桶 (1)十八禁連結 (4)多次商業連結
(2)未經板務同意的宣傳文 (5)現金交易
(3)惡意程式連結 (6)洩漏其他玩家個資
6.水桶中分身亂板則永桶 7.大量洗板影響閱讀者刪文劣退
8.一罪一罰 累計制(不包含刪文)
※感謝yam276協助製作此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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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verse板 板規草稿 Senkanseiki
1. 影之詩(TCG)板成立宗旨與板規使用指引 (By 院長)
2. 板務行政原則
3. 使用規範
4. 活動舉辦原則
5. 附錄
1. 影之詩(TCG)板成立宗旨與板規使用指引 (By 院長)
1-1
這個板的成立是為了讓更多Shadowverse玩家有一個
清爽簡便的討論、交誼空間。
1-2
這個版的核心要素為下:
1-2-1
這裡是大家的影之詩板,不分新人老人,
歡迎各位影之詩的玩家利用各種BBS的互動方式
(例如發文、推文等)發表自己在影之詩上的相關經驗,
以促進影之詩愛好者的交流。
1-2-2
板規的設定並不是為了限制板友的發言,
而是為了增進大家的討論效率與秩序。
1-3
上述核心要素在未發生衝突時,以1-2-1為最優先之要素。
當發生了異議與衝突時,以1-2-2為暫定的優先要素。
當版面取得寧靜時,就會回歸1-2-1之要素為主體。
1-4
院長(Senkanseiki,草創板規者)的簡易板規使用指引
1-4-1
板規1章為創板精神與宗旨,與行政方針、罰則沒有直接關係。
但當有板規修改的需求時,須按照1項所設立的宗旨與精神進行修改。
1-4-2
板規2章為板務群的行政原則,包含了修改板規的方法、
板務的權限、板友檢舉與上訴的方式。
1-4-3
板規3章為板務群的行政內容,
若要查詢自己是否有違規可詳閱此項所列條文。
1-4-4
板規4章與影之詩板的各式活動有關,包括競技、比賽、板聚等。
1-4-5
板規5章紀錄了所有在板規中要求登記的關鍵字或ID等項目。
2. 板務行政原則
2-1
影之詩板按照板規進行板務管理,以下稱「影之詩板」為本板。
2-1-1
若板規有未完善之處,需要追加或修訂板規,
在至少有一半的板務進行板務會議後,發出公告進行板規修正。
該板務會議結論需要在3天內由所有板務附議並且沒有任何板務有異議,
否則該公告於公布3天後或有板務異議時立即作廢。
2-1-2
板務可跳過板務會議直接發出公告進行緊急修正,
但該公告須在1天內由所有板務附議並且沒有任何板務有異議,
否則該公告於公布1天後或有板務異議時立即作廢。
2-1-3
所有未被作廢的板規變動均需記錄於板規5章的5-3區域。
2-2
本板的各個板務可以獨立行政。
2-2-1
板務需處理所有本板的行政業務,
例如文章管理、處理檢舉、執行處罰等。
2-2-2
所有由板務發出的公告,在發出公告的時間點都視為立即有效。
2-2-3
若板務的公告中包含了對特定板友的處罰,
則該公告至少須於1周內有過半的板務留言附議。
若1周後仍未有過半的板務附議,或者有板務提出異議,
則該於1周後或有異議的時間點立刻作廢,該公告的行政內容撤銷,
由板務召開板務會議重新處理。
2-3
當某位板務處理方式發生爭議,有板友上訴時,則進行板務會議。
2-3-1
板友上訴需要包含下列要素,該檢舉才會成立並召開板務會議:
2-3-1-1
至少有1名板友在板規檢舉區或公開發文上訴,
並同時發出站內信給所有板務。
該上訴文內容至少須包含:
「原始事件」、「板務處理方式」與「板友所認為的不當之處」三個要素。
2-3-1-2
在上訴文或上訴回復的下面,至少要有1名板友附議。
該附議中,至少要包含該上訴板友之ID與上訴的發表時間,
以便於特定附議的項目。
若上訴文無任何板友附議,則板務可以不處理該上訴。
2-3-2
板務會議只要有一半以上的板務同時在場就可以開始。
當板務群有結論時,就會發出公告,告知板友板務會議結論。
2-3-3
板務會議結論可以由任意一名板務發文公告,
但皆需要板務全員留言附議才生效。
2-3-3-1
若板務會議結論發布後超過3天,仍未有所有板務留言附議,
則下修為只要有2名板務附議就生效。
2-3-3-2
若板務會議結論發布後超過1個星期,
皆未達2名板務留言附議,則該板務會議結論作廢,
板務會議重新召開。
2-4 板友檢舉
2-4-1
若有任何板友發現任何違規嫌疑,可於檢舉區下方進行檢舉。
2-4-2
檢舉內容須包含文章代碼、違規嫌疑內容等。任何的檢舉需要至少1人附議,
附議內容須指定附議檢舉人之ID與附議檢舉的檢舉時間。
若某檢舉於檢舉後1周內沒有任何板友附議,板務可無視該檢舉。
3. 使用規範
3-1
本板所有發文均需與Shadowverse有關。
3-1-1
回文、留言回覆可接受與原文有關聯的文章,
如討論Shadowverse時提出其他類似遊戲來比較等。
此關聯之界線由板務認定。若板務判斷超線,則可逕行S文予以警告。
3-1-2
若有板友認為某文章與Shadowverse無關,則可於檢舉區提出檢舉。
該檢舉需附上違規嫌疑的文章代碼(AID),
並簡述違規情形;檢舉後,至少需有1名板友於下方附議。
該附議中,至少要包含該檢舉板友之ID與檢舉的發表時間,
以便於特定附議的項目。
若檢舉無任何板友附議,板務可以不處理該檢舉。
3-2 M文原則:
3-2-1
任何與Shadowverse的創作相關的文章,
包含ANSI創作(請手工繪畫,不要用軟體轉圖)、繪畫創作、小說創作、
經任意板務認定或有15名不同板友的「推」的優秀心得文、影片創作、
情報轉錄等。
3-2-2
M文都會收錄於精華區。
3-3 S文原則
3-3-1
板務認定有違規嫌疑的文章,此時S代表警告。
3-3-2
發生爭議的文章板務介入時,此時S代表關注。
若爭議為系列文,全部S處理。
3-3-3
其他。於板規的第五章定義。
3-4 違規
3-4-1
攻擊特定人物或族群之文章或回覆,
板務發現或由板友檢舉板務承認時,由板務予以S並發出公告警告。
公告1天後仍未改善者,刪除文章並備份至精華區違規文章備份區,
該發言人水桶1周。
3-4-1-1
累犯:每次累犯,罰則加倍計算。累犯5次以上,永久水桶。
3-4-1-2
若有板友發現特定文章或回文有符合此項的可能,可於檢舉區檢舉。
板友檢舉須要至少有違規嫌疑文章的文章代碼(AID),
簡述違規情形,並至少1名板友於下方附議。
該附議中,至少要包含該檢舉板友之ID與檢舉的發表時間,
以便於特定附議的項目。
若檢舉無任何板友附議,板務可以不處理該檢舉。
3-4-1-3
本板判斷是否為人身攻擊的標準為板主的自由心證。
板主受理板友檢舉或者自行處理人身攻擊事件時,
可完全按照自己的心證進行判斷與裁決,
唯判決處置後的公告文中須說明判決原因以供公評。
3-4-1-4
根據#1Oxfs3Dn (Shadowverse)的投票結果,
本板板務不能使用自由心證判定任何與
「遊戲中的階級」直接相關的人身攻擊。
3-4-1-4-1
此項僅限制「與遊戲中階級」相關的人身攻擊爭議,
其餘內容與階級無關的討論內容都不受影響。
3-4-2 爭議
3-4-2-1
當板務群發現爭議文章時,會S該文請所有板友注意。
板務可於S文內推文解釋此S之用意。
3-4-2-2
當板務認定爭議擴大,已經影響其他板友的使用權益時(如洗板),
板務會S所有系列文章,並公告警告,
並記錄關鍵字與爭議發文者或爭議回文者ID。
3-4-2-3
若爭議文中有特定關鍵字,且板務認定或板友檢舉板務認定符合3-4-2-2,
板務可逕行鎖文,於特定關鍵字後方追加次數,
並於1天內公告解釋鎖文原因。
3-4-2-4
若已被紀錄的ID涉入任何爭議,
由板務認定或板友檢舉板務認定符合3-4-2-2,
板務公告水桶並於紀錄之ID後方追加次數。
初犯者水桶1周,累犯者每次涉入爭議均加倍計算。
若ID後方至少有10次引發爭議紀錄,
板務可以公告該ID為「不受歡迎人物」並永久水桶。
3-4-2-4-1
若有不同ID但經舉證為相同IP的同一人物時,
被舉證的ID同時列入紀錄並具有相同次數,並直接給予相同處罰。
3-4-2-5
若特定關鍵字引發爭議的次數至少5次,
板務可以公告此關鍵字為「敏感議題」,
並於該公告後無公告鎖定任何包含敏感議題的文章。
若特定關鍵字引發爭議的次數至少10次,
板務可以公告將此關鍵字列為「不受歡迎議題」,
並可於在該公告後無公告刪除,並劣退包含不受歡迎議題的文章。
3-4-2-5-1
與特定關鍵字諧音、近義的語詞若引發爭議,
經板務會議後,可公告直接將特定關鍵字直接升格為敏感議題。
若與敏感議題諧音、近義的語詞引發爭議,
經板務會議後可公告直接將其升格為不受歡迎議題。
3-4-2-5-2
所有與敏感議題諧音或近義的語詞,同時也是敏感議題。
不受歡迎議題也一樣。
3-4-2-6
所有提及敏感議題與不受歡迎議題的文章,板務會S所有公告前的系列文。
除非同一篇文章再度引發爭議,否則不鎖文不刪文不劣退。
3-4-2-7
若有板友對記錄的關鍵字、ID與其後方次數有爭議者,可依2-3方式上訴。
3-4-2-8
所有的關鍵字與ID紀錄於附錄。
3-4-3
下列文章為本板禁止文章,若經板務發現或經板友檢舉板務處理,
將不公告直接刪除並永久水桶發文ID:
3-4-3-1
文章中包含任何直接連結,點入後可以看到人類外生殖器者。
3-4-3-2
未經板務同意的宣傳文,
但以下項目,只要沒有其餘違規,便都視為板務已同意:
3-4-3-2-1
Shadowverse電競賽事宣傳。
3-4-3-2-2
Shadowverse二次創作宣傳。
3-4-3-2-3
其他與Shadowverse明確相關者,可於發布後由板務事後追加同意。
3-4-3-3
文章中包含任何含有對電子產品有害之惡意程式連結者。
3-4-3-4
文章中包含任何含有商業廣告連結原則上不在禁止之列,
但若有多次張貼的情形,經板務會議認定有蓄意營利嫌疑時,
視為ipk、王浩宇類文,將列入附錄中的額外禁止項目。
3-4-3-5
文章中包含任何以現實世界實際存在的貨幣單位構成的帳號交易。
3-4-3-6
文章中包含其他玩家的個人資料,或者可以連結到個人資料的連結。
3-4-4 永久公海罰則
3-4-4-1
張貼與本板內容無關之文章,
且內容經板務認定構成板友困擾者(如張爸文),板務可無公告刪文劣退。
3-4-4-2
水桶中的ID以分身在板上違規時,視為「分身亂板」,
該ID與原ID由板務公告為「不受歡迎人物」並永久水桶。
若該分身為發文者,該文章板務可無公告刪文劣退。
若板務認定造成嚴重困擾,可向上提報站務處理。
3-4-4-2-1
若有不同ID但經舉證為相同IP的同一人物時,
被舉證的ID直接給予相同處罰。
3-4-4-3
短時間於板上大量發文,
經板務認定或板友檢舉板務認定造成閱讀困難與板友困擾者,
視為「蓄意洗板」,
所有被認定的洗板文可由板務無公告刪文劣退,並將ID記錄於附錄。
3-4-4-4
多次蓄意引戰者,按照3-4-2條目處理。
3-4-4-5
張貼惡意程式連結或含有商業廣告內容者,依照3-4-3條目處理。
3-5 發文規範
3-5-1
板務群不會限制板友使用自創種類發文,
但若有板友檢舉過多種類造成版面雜亂或閱讀困擾等,板務將視為爭議文處理。
3-5-2
本板雖不限制總發文數量,但一天內超過7篇且經由板務認定造成板友閱讀困擾者,
板務可視為3-4-4-3「蓄意洗板」狀況處理。
3-5-3
本板發文限制為劣文篇數1篇以下。
3-5-4
每個ID限制發文數量如下:
3-5-4-1
曬卡文,1個月限定1篇。請愛用置底閒聊區。
3-5-4-2
自介文,1年限定1篇。
3-5-4-3
約戰文,1天內限定3篇。請愛用置底閒聊或約戰區。
3-5-4-4
徵求文,如網路群組或徵友文章,1個月內限1篇。
請愛用置底閒聊區。
3-5-4-5
黑特文,1天限制1篇。請愛用置體閒聊區。
3-5-4-6
以上文章若超發者,每超發1篇水桶1周。
3-5-5
不限制注音文或火星文,
但若板務認定造成困擾者,視為爭議文,依照3-4-2處理。
3-5-6
不限制帳號交換,標題請以[閒聊]或[其他]為標籤;
但本板嚴格禁止現金帳號交易,違者以3-4-3處理。
3-5-7
所有文章請至少包含30個全形字,或60個半形字(不計入標點符號與連結數字)。
檢舉後板務依照3-1處理。
3-5-8
本板黑特文每個ID1天限制為1篇,
但請勿在其中提到其他玩家的個人資料,或違反其他板規,
違者依爭議文或人身攻擊文等方式,由板務客觀裁量處理。
3-5-9
本板限制每個ID曬卡文1個月限制1篇,
請各位課長或歐洲人不要過度刺激其他人(包括貧窮板務們)的敏感神經。
3-6 自請水桶文
因任何原因需要自請水桶的板友,
可以以[請桶]等標籤發文或來信板務群申請水桶。
板務可依照其要求之水桶天數給予最長3個月的水桶時間。
因本條目而被水桶者,水桶超過1個月後可來信板務群申請提早出桶。
本條目所判決的水桶與解桶皆不公告。
4. 活動舉辦原則
4-1
本板的活動舉辦以不違反活動舉辦地點之法律限制,
並與Shadowverse有關為核心要素。
4-2
各式想要板務群協助的活動,主辦或協辦人可以將活動時間、地點等資訊,
透過站內信的方式傳達給板務群申請支援,板務方將會酌情予以協助,
例如同意宣傳或放於置底等。
4-3
各式問卷發布前請先來信板務群,板務群審核後再發布。
未經板務群審核者,將直接刪除並不予另外通知。
5. 附錄
5-1
處罰方式:一罪一罰,同時違反多項者罰則累計。
5-1-1
刪文:無違規,但未遵守網路禮節。不累計。
5-1-2
水桶:列入水桶名單,不可於板上推發文。
5-1-3
劣退:嚴重違規的文章,板務群可以退文。
5-1-4
其餘上述沒有描述,但違反了站規或法律的行為,依照站規或法律懲處。
5-2
在板規3章中所記錄的關鍵字與ID如下:
5-2-1
關鍵字:以下空白。
5-2-2
ID:以下空白。
5-2-3
敏感議題:以下空白。
5-2-4
不受歡迎議題:以下空白。
5-2-5
不受歡迎人物:以下空白。
5-2-6
以上紀錄中,紀錄末端的「以下空白」為句尾功能型語詞,
表示這個紀錄的終點,並非實際關鍵字或ID。
5-3
板規更改紀錄,凡有更動板規皆需記錄於此。
5-3-1
板規草稿-院長(Senkanseiki)完成於2016/11/20(日)。
5-3-2
板規一頁好讀板由yam276與Senkanseiki建立於2016/11/30(三)。
5-3-3
板規格式由Senkanseiki修整(未更動任何實際內容),
於2016/12/26(一)。
5-3-4
將3-5-1、3-5-4-4修改為合適的形式並更改發文數量。
經板務群會議討論通過,由Senkanseiki修改,於2017/1/24(二)。
5-3-5
修改3-4-3-2宣傳文條款之細節,增設3-4-3-2-1~3-4-2-2-3三項條款,
以放寬Shadowverse相關宣傳限制,經板務群會議討論通過,由Senkanseiki修改。
修正3-3-3細節錯誤,由Senkanseiki自主修改。板規格式由Senkanseiki修整。
於2017/2/4(六)。
作者: stevenlin12 (胖胖)   2015-01-07 23:54:00
已解感謝
作者: j0711 (歐噴)   2016-11-30 00:31:00
推你啦 第一版辛苦了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11-30 12:46:00
辛苦了
作者: lpdpCossette (科賽特)   2016-12-02 20:11:00
陽光在2pick好魯洨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12-04 16:41:00
暫時版規設定 無意見 歡迎好好經營可以進版的登入次數是否也應該去修改一下呢?
作者: Senkanseiki (戦艦棲姫)   2016-12-05 13:34:00
收到,考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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