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te1106 (kate)》之銘言:
: 1.是否已在板上發表註冊文?O]
: 2.註冊文位置(文章篇數/精華區位置/AID碼):
: 3.是否有標示在雙和範圍內之面交地?設
: 4.是否已看過版規?O]
:
作者:
sp7763 (Rong)
2014-11-10 21:38:00我剛剛看了一下k大的說明,他在相簿裡面有說明阿@__@
作者:
tdkblur (☑☜′▽‵σ☞☂)
2014-11-10 21:38:00要不要先聯絡對方?還是說你已經試過沒交集所以回文反應?
作者:
jeffcc (jeffcc)
2014-11-10 22:11:00受不了動不動就拿板規來壓人的人,這篇作者就是要讓大家知道有這件事,若直接在賣家的文章下推文,若被刪除修改豈不是沒有效果。有規則就有例外,對潛在買家算是有用資訊
抱歉手機版看不到相簿的全部說明,如果相簿中真的有特別說明,那是我的疏失,不過東西不是全新的才是我在意的點,只是也提醒ㄧ下板友們,也不想再花時間聯絡原po了。
K版友相簿內容有說明"購入後,因想使用的牆面大小不符完全未實際使用過,但因已拆包裝試貼,故膠條已使用掉故此物品不附膠條。"這表示您發現的痕跡及灰塵的原因至於是否全新二手~依個人認知~但您已經PO文卻又不去確認是自己的疏失~不想花時間聯絡~這對K版友不好吧!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4-11-10 23:03:00手機版相簿看不到敘述也不是買家的問題吧把敘述放在bbs的內文不就可以避免這種問題了?其實貼過就不太能算是全新了
為何要覺得是拿版規壓人?有事嗎?難道抗議就要很激烈?提醒是出自善意,不照版規走被版主刪文或警告劣退,你會比較開心?可以發新文黑名單啊!方法這麼多,幹麻選一個對自己沒好處的作法?要兇先動動腦想想,好嗎?另外有問題應該先跟原po反應,而不是先上來說對方的不是,結果自己也有疏失,對方卻已經有名譽上的損失,這樣處理對嗎?事情不是這樣處理的啦!這樣根本就是把自己變成黑名單吧!
作者:
bigtank (大坦克)
2014-11-10 23:19:00樓上冷靜一下~題外話,剛剛好奇看了一下板規,沒看到商業文不能回文的這條,可能是我眼殘,可以提點一下小弟是哪條寫的嗎?純粹好奇而已...
作者:
xiuxinme (莫里斯.鳩)
2014-11-10 23:30:00用過明明就不是新的 哪有內文/圖說不同可以這樣掰的
作者:
longya (嗯)
2014-11-10 23:48:00原文寫全新結果是用過的就不對了
作者:
sp7763 (Rong)
2014-11-10 23:48:00欸...是說我發現原作者就違反板規了阿=A= 他沒填寫註冊相關資訊....
對不起!是我錯了!沒規定不能回文,因為以前有回過,有板友提醒。所以絕對不是什麼拿版規壓人。謝謝
作者:
KingChaly (ROC Dream)
2014-11-11 07:43:00如果這種文不能回,那是不是版規該修了?
作者:
bigtank (大坦克)
2014-11-11 09:10:00看得出來shuiwuhen大是好心提醒,不過後面忽然激動了起來不過發現看錯馬上道歉,是條漢子啊!所以可不可以回文算別件事了,我也是覺得用過的東西再稱為全新就是不對了...
作者:
naini (斷翼天使)
2014-11-11 09:38:00我也覺得文章寫全新然後相簿才寫用過也不合理..........
大家吵成這樣,結果原po(賣家)完全沒有出面說明,其實蠻有趣的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4-11-11 15:19:00大概不常上ptt或者很少看雙和板@@
都在內文寫全新,就該是全新,那有在照片註明的道理。而且,沒註冊怎能發商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