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免6成住戶同意 夜市合法門檻降低

作者: jenlei (大帥哥)   2016-05-09 11:21:56
udn
要硬來惹,有意願的人可以幫忙轉到八卦板讓更多人
知道,這根本是要強渡關山就地合法
http://bit.ly/1SXEt7u
免6成住戶同意 夜市合法門檻降低
新北市永和樂華夜市原已申請合法,去年又遭最高法院認定營業許可違反「新北市攤販管
理辦法」,引發爭議,新北市將修訂攤販管理辦法,針對2012年前設立的攤商,取消「周
邊六成住戶同意」的合法門檻,最快明天市政會議通過實施。
新北市有114處使用道路擺攤的「集合性攤販」仍未合法,包括傳統市場和夜市,常因噪
音、交通阻塞、環境衛生引發民怨,新北市市場處每月接上百通投訴電話,2012年新北市
實施「攤販管理辦法」,集合性攤販繳交營運計畫書、取得鄰接道路六成住戶同意就可合
法化。
但該辦法住戶同意的門檻太高,114處集合性攤販至今無1處可達標,其中永和樂華夜市在
該辦法實施前,曾根據「台灣攤販管理規則」申請合法,新法上路後又被住戶提告,最後
「合法變非法」,多名市議員要求檢討,促使市場處研議降低門檻。
市場處表示,114處集合性攤販年資多在10年以上,最高50年, 過去結合環保局、警察局
開罰,但取締結束又恢復原狀,為「有效管理攤商」創造雙贏,才修法降低門檻,讓攤商
可「就地合法」,進一步要求攤商自治。
新法針對2012年前設立的既有市場,不需再取得周邊六成住戶同意,只要提出攤商名單、
營運計畫書,並自組自治會即可取得營業證合法化,將攤商納入管理,最快明天市政會議
通過實施。
新北市市場處副處長何國誠強調,攤商合法後雖可免受警察開單,但市府同時會要求自治
會研擬自律規範,並落實環境整潔、別阻礙交通。
他坦言,周邊住戶可能會反彈,不過「有效管理比消極放任好」,未來會推動自治條例,
可開罰較高罰金,管理更有力。
作者: noman1113 (noman)   2016-05-09 12:24:00
有效管理不好嗎
作者: paxiex32 (阿力力很大)   2016-05-09 13:22:00
覺得夜市本來就在那邊……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16-05-09 16:26:00
KMT保證有效管理
作者: chi323 (chi)   2016-05-09 17:14:00
真是有效率的方法... 不過樂華的案子前幾個月聽說抗議的剩幾戶不同意而已呀....市府是一切自己訂規則就是了?114處沒1處達標 請問當中有幾處是真的有讓住戶投票的??
作者: mygod0520 (貓奴~~)   2016-05-09 17:41:00
看來布條內容要換了...QQ 不過不妨礙交通感覺很難...
作者: ifif1026 (小咪12歲啦)   2016-05-09 19:47:00
至少應該回饋給當地居民,不然攤商在賺,卻賠上住戶生活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05-09 20:48:00
我覺得回饋一定有 只是不會分給每個人而已...
作者: YuChi1987 (鍵盤吐嘈家)   2016-05-09 22:36:00
六成住戶 有幾成是在夜市存在以前就在的?夜市本來在這住戶後來才住進來 憑甚麼可以決定夜市存不存在?這個法本來就不合理 既成的夜市該考慮的不是存廢 而是規範 防止過度擴張 噪音和垃圾 居民進出等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16-05-09 23:57:00
樓上 夜市以前頂多到叉路部份 後段抗議的就是這個把後段擴張的部份 說成以前就存在 還夜市本來就在哩 呵叉路有沒有六成都不知道哩 好意思懷疑後段是後來的啊?對攤販不利就是不合理 佔用騎樓消防通道馬路就很合理?攤販用公共財產來賺錢 還有政府來幫忙修法合法化 這個國家的法律根本等於全廢了
作者: bug001 (好想反串啊啊啊)   2016-05-10 11:51:00
就算夜市本來就存在,但是佔用國有地,阻礙交通問題不變啊
作者: god3310 (DesignP)   2016-05-10 16:14:00
夜市本來存不存在跟有沒有造成問題根本兩回事用先到先贏的觀念根本神邏輯
作者: soarman (非人)   2016-05-10 19:07:00
怎麼不說住宅區以前就存在了,後來的夜市憑什麼造成住戶的困擾?樂華裡面的攤商也是來來去去的,只要是比住戶晚來的都不用擺,是這種邏輯嗎?能"有效"管理當然是最好的辦法,偏偏一堆豬隊友,可悲邏輯,人云亦云,一定要製造對立,心中依然有這種邏輯的,等兩邊真的槓起來,兩敗俱傷,你就高興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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