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二想去吃四號公園旁邊的Cliff's pizza
但是小魯太魯了 只有自己一個人
希望想吃披薩又佛心的版友可以一起分
看是要兩個人分一個9吋
或是買兩個9吋 再交換口味也可以
價錢就均分
中午或晚餐時間都可以~口味也不拘
麻煩來信~真的豪想吃披薩歐
呃 12吋對分應該也可以~
作者:
prince (修紗窗紗門換玻璃)
2016-07-12 09:21:00有提到錢就要用商業文。既然徵到了就自刪吧,免得被劣退。
作者:
Tammi (我恰威武)
2016-07-12 09:22:00這算商業文?那星巴克買一送一?
作者:
cein (放下我走å‘å‰)
2016-07-12 15:00:00覺得商業跟徵求文可以分開
作者:
oxkay (貢小丸)
2016-07-12 17:19:00不算商業文吧……
作者:
cein (放下我走å‘å‰)
2016-07-12 18:37:00我也是覺得不算啦,只是提到錢就算商業我覺得應該要重新劃分
作者:
tentigo (頭皮似雪)
2016-07-12 22:54:00我覺得要看“錢”的流向判斷,看是給店家還是po文者
作者:
prince (修紗窗紗門換玻璃)
2016-07-13 13:21:00我也覺得不該算啊,但現行板規執法尺度就是這樣。不然請板主說說 s 原因?
作者:
cein (放下我走å‘å‰)
2016-07-13 16:00:00誠心希望現任版主可以針對版規好好的做改良,其實有很多不適合的規定,都可以再修正,但卻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