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今年4/20掛上的抗議布條。
http://i.imgur.com/a/c3E4k.jpg
[寫在前頭]
我就住在網溪國小”舊圖書館側門”一出來、也就是現在掛白布條這棟,我也是事主之一
,我自己來回文了!
我們從一開始就一直孤軍奮戰,反觀網溪集結整個新北市政府行政體系+永和區議員(藍綠
)+上林里里長的力量,但是從昨天開始,網溪開始在Line群組和FB社團貼文,動員家長和
升高輿論聲量,我不知道他們這樣的用意何在?其實9/23是上班日,我們很多住戶都還不
知道是否可以請假參加這次的廢巷現勘,屆時如有15人出席,我就要偷笑了,但是這樣的
大動作,我反而突然覺得很害怕,所以如果大家覺得願意支持,歡迎大量轉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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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澄清我們其實是從今年1/11才透過上林里里長要求網溪呂校長召開協調會”協
商”,真要說開始抗議的話,根本連半年都不到,文中又說我們「瘋狂四處陳情」(抹黑
我們無理取鬧?)。
直接上重點!一堆人說我們佔地為王,也有人說要依法處理,也有人諷刺的說難道我們要
說「既成道路」?!
是的!就是要說既成道路!
簡單說明一下,地是網溪的,但因是既成道路,就有公用地役權,網溪要把土地收回去使
用,不是網溪說了算,畢竟是一條走了30多年的巷道,網溪要把我們住戶的通行權收走,
依照法律,網溪就是要去申請廢止我們的通行權,也就是依法申請廢巷,網溪也唯有這樣
,才能「合法」將47弄劃入建地,之後也才拿的到建照!即使網溪擁有產權,也是一樣,
這也就是所謂所有權碰到通行權需有所退讓之意。
我們一開始最困難的部分是我們完全不知道我們有「通行權」,所以你怎麼去爭取一個連
自己都不知道存在的權利呢?但是我們不知道,網溪/ 政府相關部門/ 民意代表會不知道
嗎?
那麼網溪到底知不知道要做學校基地南端的47弄的廢巷申請?
網溪到底知不知道當所有權碰到通行權時,必須有所退讓?(大法官會議第400號解釋)
事實1: 2012/4/12北府教環字第1011221980號公文中,就要求網溪要做位於學校基地南端
的47弄的廢改道申請,網溪需依法行事,但是整整4年、整整4年網溪都沒有申請,而且在
沒有廢巷的情形下,網溪的建照是如何在2014/5(一期)和2015/7(二期)拿到的?
http://i.imgur.com/a/1mnnx.jpg
http://i.imgur.com/a/gNUD7.jpg
其實我是一直到今年6月看到上面那張公文,我也才頓悟網溪早在2012年就知道要做校地
南端、也就是我們大廈前的47弄巷道的廢改道申請,所以「既成道路」不是我們住戶說的
,是遠在2012年就由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工務局?養公處?)認證的!
我一直無法理解網溪為何從1/11開始、甚至到現在都還是一直到處放話「產權」最大,卻
完全不提他們侵犯人民通行權的事實!甚至製造(抹黑)我們佔地為王的鴨霸印象,但是遲
遲不作為、不遵守法律的是網溪國小,試問:如果網溪一開始就開大門走大路,照規矩申
請廢改道申請,這些跑道緩衝距離太短、47弄消防通道太窄、甚至現在我們大廈前方排水
不佳等問題,還會發生嗎?
我要重申:廢巷改道程序到目前都還沒有完成,網溪根本不應該自行動工改變我們47弄巷
道的原貌,於法完全不合。
然後一直有人拿目前47弄巷道「(違法)現況」和網溪的操場設計來帶風向,但是造成目前
這樣兩難、騎虎難下的結果的始作俑者,不就是網溪國小自己嗎?
我們住戶只是要求網溪依照2012年的公文,以及現行的「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區內巷
道廢止或改道作業要點」,以及內政部營建署「劃設消防車輛就摘活動空間指導原則」進
行廢改道申請,以維護整個社區的消防救災及公共安全,新道路都要比舊道路寬,我們卻
比原來還要窄!請不要把我們推向比過去30年來還不如、且更糟糕的的公共危險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