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網溪國小附近居民要學校退縮校地

作者: fasthorse (fasthorse)   2016-09-24 01:48:38
※ 引述《minaminotoo (諸神黃昏)》之銘言:
我是該棟大樓住戶之一,居住歷史超過30年
: 整理一下給各位看倌評評理喔
: http://i.imgur.com/08thZJ6.jpg
: http://i.imgur.com/ZYRPPv4.jpg
: http://i.imgur.com/eUMI0An.jpg
: 以上都是網溪國小在收回校地前 附近鄰居使用的情況
: Google map都還看得到呢 讓我們看看原先的消防通道有多寬
你用的google街景照片是在學校已施工搭建藍色圍籬後,學校已回收校地,亂講
GOOGLE街景車側拍導致巷道看起來狹小,依廢巷公告測量地形圖該巷道起始寬度約3.8M
: 看看那個又大又藍的鐵皮棚子 哇好多台車喔 在永和這個寸土寸金的地方有這麼寬闊的免
: 費停車場真是太幸福了!!拍手拍手
鐵皮棚子是學校施工搭的圍籬,停車的是施工廠商及學校教職員,不干住戶的事,亂講
我是該棟大樓住戶之一,居住歷史超過30年,你所說的完全不是事實
由於GOOGLE街景只有2015年的照片,以下借用台北市都發局的歷史圖資展示系統說明
(真悲哀,新北市的案子要用台北市的系統才能澄清,還好台北市佛心有放一些新北的圖)
下面5張圖是網溪國小98-104年高解析度航照,有興趣的請上http://goo.gl/QGNVGA
可清楚瞭解該巷道至少從民國80年就存在了(實際上是民國69年左右就有該巷了)
該巷有路燈、有水溝、有道路標線、還有門牌號碼,都是新北市做的,我不明白為何不是
既成巷道??如果不是既成巷道,為何現在新北市工務局養工處還要進行廢巷改道公告
這是98年航照 http://imgur.com/a/7m5VS,可明顯看到該巷外窄(3.8M)內寬(至6.2M)
(這尺寸不是我寫了算,有疑慮的可以參考上述系統,或拿尺去量廢巷公告圖並換算比例)
淺藍色虛線為道路邊界(這也不是我畫了算,一樣參考上述系統及廢巷公告圖)
巷子南側黃色範圍為私人佔有,日後網溪國小拆除並給予各佔有戶補償款(這點不甚苟同)
巷內確有人違規停車,但與本大樓住戶無關,我們自己有地下停車場
這是100年的 http://imgur.com/a/FiJ5S,占用戶建物開始拆除,違規停車仍在
這是101年的 http://imgur.com/a/n6ugg,占用建物拆除完成,但建物外牆及大門未拆
空地無法隨便進出,網溪國小地表打上混凝土,似乎開始出租停放車輛
(出租或免費供特定人士停放這點我不確定,我確定我們這棟住戶都沒人停)
: http://i.imgur.com/uDSwamX.jpg
: http://i.imgur.com/F9UZKQN.jpg
: http://i.imgur.com/aadm4Eq.jpg
: 這是現在學校把校地收回後鄰居們原本的防火巷
: 比原先還寬呢!!拍手拍手拍手
: 而且學校還預留了人行道呢!多佛心啊
這是102年的 http://imgur.com/a/BNDGB,建物外牆更明顯,也更可以看出原巷道寬度
絕非原PO所說比原本還寬,亂講
原PO還跑進我們這條巷子拍照,是熱心人士還是有心人士帶風向自有公評
這是104年的http://imgur.com/dTQwsB9,施工廠商已搭建GOOGLE街景所見藍色圍籬
施工廠商及學校教職員開始停車(我記得那時停車位後方圍籬上還有寫XX公司、XX主任...)
違規停車位置因圍籬設置而改變了,那時留給我們的巷道仍保有3.8M以上....
: http://i.imgur.com/Pg9tp57.jpg
: 附上學校在外牆貼的地籍圖 你們說說看這樣到底還要抗議什麼?還要不滿足什麼?
: 到底是防火巷影響了消防安全還是所謂的“既有道路”不可以讓學校收回
: 客倌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其實本案我們住戶已委託律師提出異議,本來不想上來作口舌之爭的
(跟這些有既定立場的人辯贏又如何?)
只是看到一些有心人士上來帶風向,說什麼我們想要違規停車,簡直是一派胡言
GOOGLE街景中藍色圍籬內停車的根本是施工廠商、學校教職員及部分關係良好特定人士
我們對於前門巷道長期遭附近住戶違規停車其實不滿已久,只是總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在還我原有巷道寬度狀況下我個人絕對支持該巷畫紅線,連機車都不要停
這是104年較小比例尺航照http://imgur.com/a/PpHYG
我們這棟樓有2個門,可由47弄及43弄進出,但是很明顯43弄無法進行消防救災
(43弄的門口距離本大樓還有10公尺以上),失火時消防車只能由47弄進入噴水
有人急症時救護車也只能停在47弄,上下擔架運送病人
(你也許不贊同我們的訴求,但對我們來說這是生存權的問題,
絕對不是為了什麼貪心想免費停車,律師費就比1年停車費多了)
在104年現今學校混凝土外牆未建好只有圍籬時,47弄還留有3.8M以上
那時學校前來向住戶說明,我們詢問巷道寬度,校方隨口答了一句和現在一樣
我們傻傻的就信了,想說75巷都拓到那麼寬,留個原有寬度(3.8M-4M多)給我們也不是問題
從101年施工開始,我們忍受噪音(有時一早7點,有時到晚上10點多也在施工)
淹水(因學校設計時設計廠商未考量周邊住戶既有排水系統,去年今年淹了好幾次)
惡臭及蚊蟲(因設計未考量周邊排水,校方在靠近我們挖個大池子蓄廢水再抽水,下雨很臭)
鼠患(103年舊校舍拆除時老鼠大量逃命,1F住戶抓了一堆,老鼠還從冷氣孔鑽進我家)
我們完全沒有表達不滿,總想著學校改建是我們賺到,以後等於旁邊多了一個免費公園
還有大型停車場供親友來訪時使用,我們這戶45歲以下的成年居民都是網溪國小畢業的
我們對網溪國小其實有很深感情的。所以學校一開始施工改道,我們沒任何意見
也沒有抗爭(大家有興趣可以GOOGLE一下廢巷改道實際施工是多麼困難的事)
結果,104年某一天圍牆組筋灌漿就蓋起來了,我們發現我們只剩3M,有些路段還不到
75巷都拓成10幾M寬了(有部分也是學校的地),我們多要1M有這麼難嗎??
(註:依營建署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供救助六層以上建築物消防車輛通行
之道路或通路,至少應保持四公尺以上之淨寬,及四點五公尺以上之淨高。)
校方說法是跑道不夠長了學生會撞牆,那對我來說,是你設計規劃不當
這案子設計多久了?施工多久了?加一加也至少6-7年
這6-7年你跑道旁教學大樓(其實是托育中心)變更設計縮個1-2公尺很難嗎?
(我個人其實不明白為何現今的政府機關還可以這樣搞,而且里長、議員及新北市政府
都站學校那邊及在幫網溪國小善後,我認為網溪國小很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8到11條,
原來可以先拆完巷子改道再作廢巷公告歐,又說什麼這是行政補正,
這在台北市是不可能發生的事,鄉民確定你家附近平常走的巷子都是道路用地?
哪一天就有公家機關說這不是道路用地,不經法定程序就施工變窄你會怎樣?)
我們住戶其實都有工作都有家有老小要養,怎會沒事吃飽就興訟,當然是因為忍無可忍
才自己掏腰包請律師,你以為律師費很便宜嗎?
今天會造成走法律途徑這種局面,我認為主事者要負最大責任。
PS1:其實我對這個案子還是很悲觀的,沒有民代幫忙(據說是因為經費是民代爭取的)
加上新北市各行政機關的不理不睬(我們申訴好像狗吠火車,有夠悲哀),翻盤著
實困難,但無論如何砧板上的魚還是要跳一下的,我們想讓為這案子護航或解套
的公務員留下各種文書紀錄,你現在敢不按行政程序法走,將來若有不忍言之事,
我們必將讓這些人付出代價。
PS2:我們住戶從以前到現在從未用任何法定或非法定程序阻撓施工,我們迄今只有發文
或打電話申訴、掛白布條及請律師發異議函,網溪國小除雨天每天有都在施工,今日
該案施工延宕完全與我們無涉。(但校方好像想把工期逾期這件事往我們這推,可
幫廠商解套??亦或引發雙和鄉民仇視我們??)
PS3:昨日養工處進行廢巷改道會勘,校方動員一堆退休老師及家長到場,養工處居然說
大家都可以表達意見作成紀錄,這些人又不是當事人,無有利或不利之情形,我家
巷子被廢關你們這些人什麼事?你養工處行政程序法怎麼學的,所以以後會勘只要
叫來的人多就贏??無關係的人到場也搖身變為當事人,可以表達意見做成公文紀錄??
天啊這是什麼道理??
作者: sszoro (sszoro)   2016-09-24 03:07:00
我先上
作者: hatoo (Qoo)   2016-09-24 03:16:00
養工處昨日會勘提到,你們建照當初指定的建築線是43弄,而非47弄,所以47弄並非你們必要通道,網溪基於住戶行走數十年,所以保留三米巷供住戶通行。你們大樓停車場能從43弄進出,那為何救護消防車不行?
作者: fasthorse (fasthorse)   2016-09-24 03:21:00
距離十幾公尺失火你噴水救災給我看,而且只噴的到東面建築線非本案爭議,我們訴求是為何未廢巷前學校可施工以後機關都這樣搞,先硬幹再說,你覺得這樣對?我出大絕好了,這你家你可以接受?請你來43及47弄走走看你再幻想你住在裡面,失火時消防車應該怎麼滅火?講到這就有氣,新北消防局回那什麼會定時進行消防演練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09-24 03:50:00
這麼早尻大絕 那只好靜待司法了
作者: fasthorse (fasthorse)   2016-09-24 03:51:00
結果照片中水管只牽到43弄小公園,離我們還有50公尺
作者: longya (嗯)   2016-09-24 08:46:00
住戶開始說有心人士帶風向囉 雙和版全都是有心人士
作者: puliaer (朵菲)   2016-09-24 09:27:00
學校在屬於自己的私人土地上蓋圍牆還要被說影響旁邊住戶生命安全,整個雙和版友還瞬間都變有心人士。到底是誰在帶風向?人家學校有佔用到他們私人土地以外的地方嗎?那是學校自己的地他要怎麼搞你們到底有什麼權利干涉?!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6-09-24 09:30:00
不太懂,現在還留有道路的情況算“廢巷”嗎?看空照圖就是違停變圍牆 消防問題其實一直都存在的
作者: fasthorse (fasthorse)   2016-09-24 09:45:00
在法規上"廢巷及改道"是訂定在一起的puliaer,就是你第一個亂說我們住戶搭棚子停車的政府有所有權就可以想拆就拆?要先經過法定程序吧?私人地變既成巷道都不能擅自封路了,公家的地可以?而且網溪國小無職權改道,這是養工處的職權,很難懂?今天你家違建佔到文化局地,文化局可以自己叫包商拆?程序上除非你簽同意書,要不然就要建管處來拆大家都在說法治,請大家真的去google一下法治的定義
作者: haleyye (毛怪)   2016-09-24 10:55:00
不是進入司法了嗎?在這邊解釋萬字,比不上判決書的現在都碼各說各的,我只等法官說了算
作者: sakuchan (sakuchan)   2016-09-24 10:56:00
就是這種建管處才能拆的違建嘴臉 所以才會那麼多違建爽的時候不管規定不管法律 被拆的時後就開始鑽法律脆弱面 誰不知道建管處人力財力根本不足以應付現在到處都是的違建w就跟汽車違停一樣 警力不足大家任意停 被開單還能嗆聲真是台灣最美好的風景 佔者為王ww一堆頂樓違法加蓋影響逃生 然後狂說多重視消防安全ww是的 我確定我家門口的就是道路用地佔用就是佔用 不管你5年10年還是30年 你就是佔用只是法律上有些規定給你們這些佔著為王的人做妥協並不代表你們講話就可以大聲了好不好ww說來說去你們就是一付 先佔為贏的嘴臉罷了然後據此要脅公家機關 要這要那 永遠不會滿足阿那就不是你們的地呀wwww 還你們什麼???你們也太搞笑了吧 今天你們能爭還不是靠對方是公家機關如果是私人的話 看你們還能這麼多話嗎 真是有夠的...哈哈 所以說你們就是先站為贏嘴臉呀 不打自招佔的時候默不吭聲 要被拆了就開始找法律脆弱面www然後開始大聲要這要那 好像你們是地主一樣www
作者: boboamy (噓...)   2016-09-24 12:35:00
阿你是地主喔?
作者: sakuchan (sakuchan)   2016-09-24 12:59:00
你沒有要這要哪的??www 都留三米給你們了還不滿ww得利益者的嘴臉能不能不要太難看用貪得無厭來形容你們估計都沒人會反對www本來就不是你門的東西還能這麼強要強取 真是讓人噁心
作者: MirageAngel (願眾噁孽蠢龜龍腦體安康!)   2016-09-24 13:25:00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1111111111166666666666
作者: hatoo (Qoo)   2016-09-24 13:49:00
只能怪你們被建築師婊,當初把建築線指定43弄,現在連養工處也認定47弄非你們主通道,留三米通行已足夠,若當初建築線在47弄就無今日爭議了
作者: longya (嗯)   2016-09-24 14:17:00
別人的東西用久用習慣就是我的,我們現在要爭取佔用別人東西的權利。 住戶嘴臉www
作者: mozume (米蟲)   2016-09-24 14:21:00
唉,我同情你們,但你在這是得不到什麼好回應的,而且你認為網路上的人能幫到你們?想辦法去找立委或更積極的行動
作者: JOHN0222 (Mr.頭)   2016-09-24 15:59:00
打行政訴訟最後要獲勝的機率很低,而且這不是土徵案如果只是行政程序上不夠完備,不涉及產權的移轉而且這種私益與公益有顯著程度差異的情況 就很難引起共
作者: MichaelMao (毛毛)   2016-09-24 16:11:00
陳議員跟林委員是同個派系 找選區立委可能也沒用
作者: JOHN0222 (Mr.頭)   2016-09-24 16:15:00
還有會使用到學校的小朋友家長本來就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作者: elegancy (elegancy)   2016-09-24 16:24:00
既成道路係「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先搞清楚吧。科科。我兩個小孩都在網溪讀,四年沒操場可用,受教權受損!
作者: brasstb (目標ing)   2016-09-24 16:36:00
看推文原PO以"還我..."的字眼讓人覺得是因為利益被侵害了原PO在"既成道路"上查得很清楚~那當初建築線時怎麼不先弄清楚?!
作者: tinsawei (awei)   2016-09-24 18:26:00
名義上是廢巷 實際還有保留3米通道嗎? 還是整個封巷?
作者: puliaer (朵菲)   2016-09-24 18:49:00
就不是你們的地當然沒有議員立委會理你們啊 本身就理虧的官司怎麼可能會贏。一直那邊既成道路既成道路的,今天如果你的地被國家劃位既成道路你會不會反,你可以佔學校的地說是捍衛自己的權益,那學校幾百(?)甚至未來會進學校的小學生權益就該被犧牲?!好一個雙重標準
作者: heibe (在屋頂唱著你的歌)   2016-09-24 19:03:00
我看你們是輸定了啦!律師乾脆終止委任,不用再浪費錢了~
作者: aibor (小紅)   2016-09-24 19:14:00
收回校地這有異議嗎?憑什麼一定要學校退三米,你們居民也退三米如何?不過畫紅線如果是共識的話那就快畫!反正現在app就能檢舉了,看到一台違停就來檢舉一台!另外建照是在43弄,有消防問題應該是去想辦法怎樣解決你們應走的道路,況且三米是學校好心留給你們!他們大可以緊貼著你們的後門蓋,何況這三米已足夠消防水車進出,除非妳們一樓的住戶有違停!如果你們想保有你們自己所謂的既有道路,那就用你們的地退三米呀!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DavisVilter (Maxy)   2016-09-24 21:04:00
雙和真得很多佔地為王的慣民
作者: aibor (小紅)   2016-09-24 23:12:00
如果是43弄有違建或是私設停車位那你應該去檢舉他們,怎麼會反過來抗議非你們土地還讓出三米給你們走的學校,擺明就欺負公家機關!網溪國小有近兩千個學生,你怎麼會說出背後的家長不是當事者不能提意見,況且學校不會笨到去發動家長來落人口實,要不是熟知內情的家長們看不下去怎會讓這事情曝光!
作者: Grecie (容)   2016-09-25 00:08:00
覺得很多版友說的都有道理,這樣就是帶風向也太好笑
作者: jjkkl6512 (小楊)   2016-09-25 09:12:00
小孩在這裡念書家長為何不能表達意見?
作者: MirageAngel (願眾噁孽蠢龜龍腦體安康!)   2016-09-25 20:53:00
4444444444444444再會溜888888888888811111116666666
作者: longya (嗯)   2016-09-25 21:01:00
我天天摸隔壁太太屁股摸了30年,昨天他老公說這是他老婆叫我別再碰。原來我可以主張我都吃了30年豆腐就自動變我的囉?
作者: tails1043   2016-09-25 21:15:00
不就方便當隨便
作者: IOU9527 (193&197~~達成!!)   2016-09-25 21:43:00
畢業校友噓~~~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25 23:32:00
要別人土地不會去買喔,都蓋好在那邊吵
作者: todo   2016-09-27 00:14:00
既然是救災考量而不是通行必要 那就不符合既成道路的要件吧建商住戶當初都沒考量救災問題 那還有特別需要保護的權利嗎現存的道路應該向鄰地使用者收取土地租金 不該免費使用
作者: prince (修紗窗紗門換玻璃)   2016-09-27 04:56:00
fastdragon
作者: jw5502 (jason)   2016-09-27 11:26:00
噓 貪得無厭
作者: heiddo   2016-09-27 14:08:00
dTQwsB9 和 PpHYG 這兩張圖怎麼看起來好像一樣只是上面自己手畫的註記不一樣...同一張圖可以兩種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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