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都會〉中和安邦段社宅 改市府自建
原規劃採民間融資提案制度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利用國有土地開發社會住宅,原規劃中和安邦段採PFI
(民間融資提案制度)模式推動,市府分年編列預算,依廠商服務績效付費,評估報告出
爐後,發現執行困難,因過去沒有預算分二十五年編列的先例,且外界對PFI制度見解不
同,將改為市府自建,估計興建成本至少二十億元。
城鄉局副局長江志成指出,本案須編列二十五年預算,前三年興建期支付履約管理費用,
第四年起,每年支付廠商約一.五億元,總計三十二億元,超過預算法年限規定,且預算
編列橫跨多屆議會任期,無前例可循。
江志成表示,國外PFI制度均訂定專法規範,以PFI興建社會住宅,國內尚未取得共識,相
關配套措施,財政部仍在研議;此外,社會住宅屬於社會福利設施,應優先採用促參法為
辦理法源,而促參法BOT精神是政府零出資,PFI制度類似BOT,政府卻要補貼廠商費用,
與外界認知不符,現階段以自行興建為優先。
中和安邦段鄰近捷運景安站與環狀線,土地已辦理無償撥用程序,基地面積九千八百多平
方公尺,估計可興建六○六戶住宅單元,預計明年初啟動先期規劃,最快明年底統包工程
招標。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60057
(自由時報 10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