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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豆漿大王租金糾紛 判賠原始股東2358萬定讞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著名的永和「世界豆漿大王」,62年前由王姓、李姓2位友人
創立,後來退出經營的王家後代,認為李家未依依協議按月給王家35萬元租金,打官司要
求李家後代和其他10多名股東,賠償租金損失。最高法院今判決李家子女、李姓股東10多
人要賠償王家後代共1780萬元,另加計6年半利息,共2358萬多元確定。
在新北市永和區中正橋頭的「世界豆漿大王」,由退伍老兵李雲增、王俊傑等人於1955年
創業成立,最後在中正橋頭設立三層樓的建物,就是現在的店面。
1997年,李、王2名創業股東協議,將店面土地、建物的所有權,一人一半,共同所有。
後來,雙方協議,王家退出經營,由李家找了其他股東繼續經營,並約定李家每個月支付
35萬元租金給予王家。不過,王家後代指控李家在10年前開始拒絕給付租金,王家因此以
「不當得利」理由,提告要求李家與其他股東支付2995萬元。
新北地院判決李家、李姓股東10多人必須給付王家後代663萬元,更一審重新計算後,改
判李家、李姓股東10多人必須賠償王家後代1780萬多元,及6年半的利息,共2358萬多元
。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